规规为愚傲为颖什么意思

首页 > 车主 > 作者:YD1662023-06-15 01:12:20

来源:【《广东史志》2016年第6期】, 作者:谢创志

 当前研究结果显示,东莞诗人结社,始于明代。凤台诗社是最有名的,也是历时最长久的。业师杨宝霖考证:“凤台诗社兴衰更替,自明初至于抗日战争前夕,相继五百余年,是东莞历史最悠久,影响最深远的一个文学团体。”①

  此点自是的论。然而东莞诗人结社,又有早于此者。请读以下诗作:

  吟社递至诗卷,足十四韵以答之,为梅水村发也

  铁石其心肠,冰雪其襟胸。晨陪玉辇游,夕堕瘴海东。萧艾秽群芳,草木纷零落。梅花我辈人,例合束高阁。紫薇号舍人,红荔名郎官。梅花隐君子,未可一样观。无诗对梅羞,诗成梅花开。梅自工於诗,欧九卻识梅。霜凋雪剥余,万卉生意动。梅花让群芳,回施春风供。欲花未花时,此妙无人知。著花已多事,更为花吟诗。子猷癖爱竹,无梦到香影。雪夜棹匆匆,未必有诗兴。香魂逐逋去,翠羽招不还。醉倒赵师雄,一身花影寒。我爱梅花清,梅花怜我癯。宁为寒东野,毋为渴相如。对梅日一醉,无酒如梅何。尘世独醒人,卑之毋甚高。水月一联诗,桃杏不敢近。卷锦归之梅,梅花无可逊。无贽谒梅花,一诗我破戒。春风如打勘,具有案卷在。梅花老山林,思与天下芳。琼花差清白,荐之守维扬。怀哉丈人行,四海空交游。桃李不识面,一生慕荆州。

  同社饯梅

  花开春意动,花谢春意静。逋仙馀诗魂,梦断孤山境。飘零万斛香,冷落一枝影。玉笛声声愁,月浸阑干冷。吟翁饯梅行,诗句真隽永。持螯醉酒船,呼童涤茶皿。欲调宰相羹,且归状元岭。《离*》不知音,《激楚》鄙鄢郢。惟有广平翁,心肠铁石劲。无花实更奇,此意要人领。桃李儿女曹,眼底纷蛙井。酒醒动微吟,心下快活省。

  和同社酒边韵

  规规为愚傲为颖,晨华夕丧何足逞。对山悠然此心领,谁歌《白雪》妙于郢。题破蜀笺为红杏,昼游苦短烛堪秉。愧我寒蜩嘒如哽,堕身千仞求长绠。移文鸥社盟莫冷,共嚼梅花醉香影。以上诗歌,皆属南宋末年东莞诗人赵必象所作②。既云“吟社”“同社”,则其时必有一诗社存在,且赵必象为诗社中一员。然赵必象虽为莞人,却曾宦游高要、四会、南康、惠州等地,则其所加入的诗社何以知道就在东莞呢?今就所见资料,略申愚见,祈请诸方家教正是幸。

  赵必象字玉渊,号秋晓,本为宋朝宗室后裔。其父赵崇䛆随家南来,居于东莞。赵必象生于南宋淳祐五年(1245)。咸淳元年(1265)与其父一同中进士。其父认为父子“俱禄食,是取赢于造物”③,便决意不仕,隐居东莞栅口。赵必象初任高要尉,后摄四会令,再任南康县丞,所到之处都有贤能之誉。因为父亲既老且病,于是弃官归侍。出仕之前及宦游期间,赵必象诗文作品颇多,诗词文俱有,包括咏物酬答之什。

  德祐二年(1276)春,莞人熊飞起兵勤王。同年夏,熊飞兵溃归。赵必象引导他重树信心,再度起兵。熊飞缺军饷,赵必象捐以家赀三千缗、米五百石。景炎三年(1278)三月,文天祥复惠州,开督府于惠,赵必象往谒,辟为佥书惠州军事判官,兼知录事④。次年宋亡,赵必象绝意仕进,拒受元爵,隐居东莞温塘村,俯仰林壑,或与二三知己,诗酒唱和,以遗民身份终老。卒于至元三十一年(1294)⑤。宋亡之前,赵必象为国事奔走效力,虽亦有诗词作品,但恐无结社吟唱的心情。他隐居之后,日以诗酒自娱,诗词作品甚多。

  通过对赵必象生平的简略叙述,我们无法得悉他在何时参加诗社。然而或许可以推测,他参加诗社的最佳时间或曰最可能的时间,当在出仕之前、宦游期间及隐居期间。细读其几首诗社唱和诗,亦无法肯定属某个时期。好在诗题《吟社递至诗卷,足十四韵以答之,为梅水村发也》仍为我们透露些许信息。

  赵必象作品中提到梅水村者非止一处,另如《怀梅水村十绝用张小山韵》⑥即是。据当代学者考证,“梅时举,字舜臣,号水村,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弱冠举于乡。尝流寓东莞,与赵必象为友”⑦。赵、梅相交时间,即为他们结社吟唱时期。

  梅时举何时流寓东莞,文献无载,然据梅时举《祭赵秋晓》一文,亦约略可考。该文有如下一段:维元贞元年岁次乙未,时维四月,永嘉梅时举窃闻故契兄南海前府教秋晓先生天水赵君之讣。越十月望日,遣次男庆翁具酒果之奠陈于柩前,南向再拜,哭而言曰。……余从重耳之壶餐兮,因流落于海角。一倾盖如旧识兮,心无适而无莫。中尝告以还故里兮,分两怀之作恶。怀梅纷其赓和兮,独联篇而累牍。嗟集句如胶髓兮,谊于余而何笃。重相遇于羊石兮,手无日而不握。泛夜月以横江兮,听严城之鸣柝。联呼瓿甊以豪饮兮,借穹舆为席幕。倚梅南以浩歌兮,恍然若赤壁共舟之乐。惨回首欻其十年兮,远闻净觉子之讣。遣次息以往吊兮,因贻书慰君之迟暮。拟雁帛还以慰我兮,乃闻君已先于薤露。⑧赵必象卒于元至元三十一年,梅时举于次年(元贞元年,1295年)四月得悉讣闻,同年十月十五日(原文“越十月”意为到了十月,非过了十个月),遣次子梅庆翁往祭。祭文清楚忆述,梅时举“流落于海角”,与赵必象“倾盖如旧识”,其间曾辞别回乡,又重逢于广州(羊石),此处强调“羊石”重逢,更说明其初遇之“海角”不在“羊石”,结合其时赵必象隐居事实,其初识必在东莞。“惨回首欻其十年兮”,说明两人交往前后凡十年,即赵、梅订交之始最迟不应迟于至元二十一年(1284)。关于此点,尚有其他文献可资佐证。崇祯《东莞县志》卷七《艺文·垂芳》载《李昌期妻孝妇何氏记》,文末署“至元甲申永嘉梅时举记”⑨。至元甲申,至元二十一年。结合上文所考,至迟在本年,赵、梅两人当订交于东莞。

  至此,我们可以肯定《吟社递至诗卷,足十四韵以答之,为梅水村发也》作于至元二十一年到三十一年之间,而此段时间正是赵必象拒受元爵,隐居东莞温塘村期间。对该诗及《和同社饯梅》《和同社酒边韵》略作分析,又可察觉其中确实隐现着异代遗臣的情思。如《吟社递至诗卷,足十四韵以答之,为梅水村发也》:“铁石其心肠,冰雪其襟胸。晨陪玉辇游,夕堕瘴海东。”《和同社饯梅》:“惟有广平翁,心肠铁石劲。”借咏梅以抒发心怀故国之坚贞。《和同社酒边韵》:“愧我寒蜩嘒如哽,堕身千仞求长绠。”自喻寒蜩,以见心有苦恨而不得明言之复杂心境。陈纪所撰《秋晓赵公行状》也说赵必象隐居温塘“惟以诗酒自娱,仰俯林壑,欣然会心,朋侪二三,更倡迭和,歌笑竟日”,“其吟诗也,非欲留连光景,盖以畅幽怀”。则赵必通象过结社唱和,联结一班遗民,寄黍离之哀思,坚隐逸之高趣,是很自然的事情。

  综上所考,确知赵、梅等人曾于东莞结社唱和,其活动时间大约在元至元二十一年到三十一年这十年间(1284—1294),比始于明中期(天顺五年,1461年,见详杨宝霖先生《凤台诗社源流考》)的凤台诗社早一百余年。根据现存史料,未见东莞有更早的诗人结社记录,故赵、梅等人的诗社应是东莞历史上第一个诗社。

  今存赵必象为诗社而作的诗词,除上述三题外,《即席点韵赋方砚》疑亦为社中作,其中有句云:“留此镇山房,移文鸥鹭盟”⑩。“鸥鹭盟”仅谓隐居之志,单独看自然与诗社无关,但联系《和同社酒边韵》中“移文鸥社盟莫冷,共嚼梅花醉香影”一联来看,其“鸥鹭盟”应当还指诗社。

  另,上引梅时举《祭赵秋晓》文:“怀梅纷其赓和兮,独联篇而累牍。嗟集句如胶髓兮,谊于余而何笃。”其中提及的“怀梅纷其赓和”很容易使人以为是指《吟社递至诗卷,足十四韵以答之,为梅水村发也》,非,实应指上文称引的《怀梅水村十绝用张小山韵》,因为此篇后紧接有《再用前韵集句》诗,正好与祭文中“嗟集句如胶髓兮,谊于余而何笃”一句相应。则此两诗当亦为诗社作。其他唱和之作尚多,是否为诗社作则难以考定。据赵必象为诗社所作诗词可知,诗社成员除赵必象外,梅时举、张小山自应属社中人。小山,张衡(一名迓衡)的别号,东莞栅口人,张元吉、张登辰弟,亦南宋遗民,与赵必象、李春叟往来唱和11。又,翟佐(字或号孟卿)《挽赵秋晓》云:“入社惭招亮,忘年肯友戎。”12则翟佐亦为社中人,惜生平无考。其他相与唱和之人甚多,然未必都为社中人,如李春叟、陈益新、陈庚、陈纪等人,与赵必象同为隐遁之遗民,往来颇密,又皆工于词翰,理应参与其中,惟文献散佚,考索无从,不好猜测13。


  注释:

  ①杨宝霖:《凤台诗社源流考》(署名:玉雨),见杨宝霖编《东莞诗词俗曲研究》上册,《莞水丛书》本,东莞乐水园印行,2002年,第276页。

  ②前一首见《覆瓿集》卷一《绝句》,后二首见同书卷二《古风》,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见《覆瓿集》卷六《附录·行状》。《行状》由陈纪撰,陈纪与赵必象交谊甚笃,所撰《秋晓赵公行状》系记录赵必象一生事迹之最早文献,下文有关赵必象之事迹,凡据此者,不再出注。

  ④陈纪《秋晓赵公行状》不载文天祥开府惠州及秋晓往谒时间,此据清陈伯陶著、谢创志标点《宋东莞遗民录》卷上《赵必象传》,陈伯陶注据“《宋史·二王纪》”(《莞水丛书》本,东莞乐水园印行,2003年,第2页)。查《宋史》卷四七《本纪·瀛国公二王附》云:“三月,文天祥取惠州,……四月戊辰,昰殂于碙洲,其臣号之曰端宗。庚午,众又立卫王昺为主,……

  五月癸未朔,改元祥兴。”(中华书局点校本,1977年,第3册,第944页)明人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卷一〇八《二王之立》云“文天祥以弟璧及母在惠州,乃趋之,行收兵,出海丰县,遂次于丽江浦”,事系于景炎三年三月。(中华书局点校本,1977年,第3册,第1177页。)据知,文天祥开府惠州在宋端宗景炎三年三月。陈伯陶说是,从之。

  ⑤赵必象卒年,向无異说,皆定于“至元三十一年(1294)”,如唐圭璋编《全宋词》(中华书局,1988年,第5册第3379页)、李修生主编《全元文》(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3册第91页)、张㧑之等主编《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下册第1654页),皆如此。而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编《全宋诗》卷三六五八《赵必象》小传载其生卒年为“1245—1295”,传文却又明确说“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十二月卒”(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70册第43931页)。笔者认为《全宋诗》误,其以为赵必象卒于十二月,相应的公元纪年可能已经到了明年,情形如岳飞卒年的推算之类,遂想当然地定卒年为1295。今据陈纪《秋晓赵公行状》,赵必象于“至元甲午冬忽得痞疾,起居言笑无异平日,但日觉尪羸。友朋问疾,必衣冠对坐,每曰:‘吾此疾决不起,自此诀矣。’至属纩不乱,盖十二月初七日也”。至元甲午即至元三十一年(1294),据陈垣《二十史朔闰表》,该年十二月初一对应公历为12月18日,卒于“十二月初七日”,即公历12月24日,仍属公元1294年。

  ⑥《覆瓿集》卷一《绝句》。另紧接其后的《再用前韵集句》亦系为梅水村作,详下文所考。

  ⑦此据《全宋诗》卷三六六二《梅时举》小传(第70册第43972页)。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卷三七四《梅时举》小传稍略,然指出梅时举至元间流寓东莞(第11册第104页)。又,乾隆《浙江通志》卷一八二《人物六·文苑五·温州府·宋》有梅时举传,谓时举“精於史学,著有《通鉴新议》,剖析精微,多前贤所未发”(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⑧梅时举《祭赵秋晓文》,见《覆瓿集》卷六《附录·名公祭文》。《全元文》卷三七四《梅时举》文即据此辑录。

  ⑨明人张二果等著、杨宝霖点校:崇祯《东莞县志》(东莞市人民政府印,1995年,第882页)。同书卷五《人物传·节烈传·孝烈节妇》载:“何氏,乡贡士何汉臣女也。适李昌期为妻。……宋咸淳十年,邑令袁梦册为立孝妇坊。景炎间,旌其闾,仍赐束帛。元初,重为建坊。”(同上本第615—616页)梅时举文当即作于重为建坊之时。

  ⑩《覆瓿集》卷二《古风》。

  11据《宋东莞遗民录》卷下《张衡传》(《莞水丛书》本第115页)。

  11见《覆瓿集》卷六《附录·名公挽诗》。

  13有学者推测《覆瓿集》附录祭文、挽诗的作者二十六人“当即为必象同社之友人”,见欧阳光著《宋元诗社研究丛稿》下编《宋元诗社丛考·赵必象诗社》(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85—286页)。笔者以为此种推测无据。《祭挽秋晓》,同时友人为之固可,后世之景仰者为之又何妨?据学者研究,《覆瓿集》首刊于元,重刊于明宣德、万历,再刊于清康熙、道  光,今存影写万历本、道光本及《四库全书》本,详参祝尚书《宋人别集叙录》卷二九《覆瓿集四卷》(中华书局,1999年,第1460—1461页)。该集屡经递修,后人在附录中加入相关资料,是常见做法,焉知附录诗文作者中无后代之人?更以为皆诗社中人则尤其不可。如附录挽诗有黎伯元之作,按黎伯元生于元大德元年(1297),卒于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本名复叟,字伯元,号渔唱,以字应试,遂改名伯元,字景初,东莞潢涌人。详参杨宝霖《东莞诗词浅议·少陵余韵》(署名:玉雨),见杨宝霖编《东莞诗词俗曲研究》上册。按黎伯元之生在赵必象卒后三年,如何可能参与其诗社?又,欧阳氏所考之关注点与本文不同,故其文亦未暇考及赵必象结社之具体时间、地点。

  (作者单位:东莞市东坑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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