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国内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国内的交通环境也变的越来越复杂,而同样的国内的交规制度也是必然会越来越严格的,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但仍然有很多人“只会开车,对道路交规是一窍不通的”,这也是让不少人吃了不少的亏。
今天我们要说的明明是我直行他转弯,为啥出了事儿我全责?交警:这些情况都是直行全责。
当然了,转弯让直行这种情况是适用于大多数的情况下的,但是凡事无绝对的,在一些特殊路段的时候还是需要根据当时道路的“大环境”来决定的,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当我们这一侧如果说有“让”的标志的话,此时我们是最“怂”的,只能等所有的车辆过去我们才能在过,当我们开车看到“让”的时候,我们的路权是最小的,此种情况下就算是我们直行,别人转弯的话,只要是发生碰撞,就是我们的全责。
还有一种非常典型的情况,那就是“灯头让灯尾”,这种情况是适用于有红绿灯的路口的,这里的灯头是是指“红灯正好结束,绿灯正好刚亮”,而灯尾则正好反过来的,特指“绿灯正好刚灭,而红灯正好刚亮”,比如说我们是直行的车辆的话,当左转的车辆走到一半的时候正好我们直行的绿灯亮了,但是由于前方有状况,左转的车辆速度慢了下来,结果我们撞上了的话,不用想了,就是我们的全责,这就是“灯头让灯尾”的情况。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直行转弯相撞的事故是直行车辆的全责,就是分别行驶在主路和辅路上的车辆,当主路上的汽车转弯进入辅路的话,我们在辅路上直行的车辆是要避让从主路转弯下来辅路的车辆的,因为大家也都知道,主路上的车流量很大,一旦发生事故的话带来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当我们直行遇到遇到这种情况还是老实避让。
其实,责任认定都是小事,最为重要的是要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汽车没了可以用钱买,没钱也可以去挣,而如果我们人出现什么事情的话,要这么多钱又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