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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拨打
0311-12123
(人工客服:每天8:00—17:30)
近日
多位网友留言咨询
大多与信息接收不及时相关
有人因无法收到公安交管部门
推送的交通违法信息
导致同一路口、同一路段
同一违法行为多次产生
也有人因为信息接收不及时
导致驾驶证逾期未换
车辆逾期未检
……
究其根源
都与在公安交管部门
预留电话号码不准确息息相关
此外
也不排除中途更换电话号码
未及时变更备案的
车主和机动车驾驶人
今日分享
变更联系方式的相关规定
及网上办理变更备案的业务流程
敬请关注分享~
相 关 规 定
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八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三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预留准确联系方式的
重要性
车主与机动车驾驶人预留的联系方式,是公安交管部门发送告知短信的重要途径,除车辆交通违法、车辆检验、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临近有效期等业务提醒,还有114电话查询、“交管12123”一键挪车等辅助功能。
网上办理变更备案
业务流程
1.登录“交管12123”,首页点击【更多】,前往【业务中心】页面,可申请“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及“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