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
一般情况下,并线车辆撞了直行车辆,肯定是并线车辆全责。
如果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都往中间车道并线发生剐蹭,责任该谁负呢。相信很多人就不清楚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是原则性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只规定了超车时应从被超越车辆的左侧,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行驶。
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只对车辆行驶做了原则性的规定,《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行人如何行使‘路权’,虽然做了系统性的规定,但针对一系列具体行车情况,规定的还不够详细。所以《道路安全法》授权省级人大委员会有权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具体办法。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车辆变更车道不的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其中第四项规定,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条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应当让右侧车辆的车辆先行。否则,你将承担全部交通责任。
各位网友您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