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专票一样,都是从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出来的。由于机动车内容信息要求的特殊性,发票格式还保持着其特殊性。
纳税人购买机动车收到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满足抵扣条件的需要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进行认证或者勾选,通过的方可申报抵扣。
3、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通行费也就是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通行费电子发票不是取得的都能抵扣,能抵扣是指左上角带有“通行费”三个字,并且发票上带有税率、税额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如果取得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要按照票面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目前是开通ETC的可以登录平台取得这种发票。
4、数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纸票”)
注意: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有何区别?区别在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后,发票数据通过加密通道传输、税务机关签名防篡改等方式进行安全防护,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密码区将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以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非试点开具地区的纳税人取得数电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试点开具地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
03
数电票变了!新增4省份,2票样!
9月22日,湖北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和新疆自治区宣布进行数电发票的试点,截止目前数电票的开票试点已经增加到28个省市:
此次新增加试点省份下发的文件与之前相比,最大的变化点是增加了两类新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这标志着我国数电发票的票类,一共达到了四种,即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新样式将于10月1日启用:
1、数电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2、数电票(铁路电子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