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5月31日讯 汽车行驶在路上没油了,停在路边却被贴罚单。近日,网民张先生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汽车因汽油耗尽,实在无法行驶暂停路边,遭到违停处罚是否合理。
张先生介绍,5月24日中午,他驾车行驶在光谷四路上,行至与高新二路交汇口附近时,有紧急事情要处理,便临时停在路边。在车上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准备开车时,却发现车辆燃油耗尽,无法前行。
张先生说,最近,因工作繁忙,他一直没有时间去加油,开车前看到仪表盘上加油指示灯亮了,没想到开到半路就一点油都没有了。“当时不知道怎么办,只好暂时停靠在路边,然后就去上班了。”
之后,张先生在网上搜索到附近一加油站的电话,联系得知,可以购买专用的油桶加油。当天傍晚,他便打车前往加油站,购买了一个油桶并装了7.4L汽油赶回停车处。到了现场,却发现车子被贴了一张违停罚单。
张先生觉得自己是无奈之下临时停车,停靠的也不是快速路、严管路,为何被贴罚单。
对此,东湖高新区交通大队表示,经核实,违停事实客观存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大队执勤人员依规对违停车辆进行取证,规范交通秩序。
交警提醒,燃油耗尽不是违停的理由,市民在驾驶车辆时,应定期检查车辆轮胎气压、汽车油量等。此外,市民购买的商业保险,通常会提供一定次数的免费送油、搭电、补胎、现场救援服务,市民遇到此类情况时,可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求助。
(长江日报记者孙笑天)
【编辑:张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