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操作规定,微生物检验操作要求

首页 > 车主 > 作者:YD1662023-11-24 09:11:34

5.3 取样

——检验员采样前,首先对自己的双手用酒精消毒;

——蓝盖瓶开盖前需用酒精对其表面消毒。

——样品采集

工作台面:用浸湿生理盐水的棉签在待测物体表面(取与食品直接接触或有一定影响的表面)来回涂擦10次,共计粘贴25cm2 的面积;

人员手部:被检人五指并拢,用浸湿生理盐水的棉签在右手指曲面,从指尖到指端来回涂擦10次;

注:

1.可采用多个棉签擦拭同一部位,擦拭时棉签要随时转动,保证擦拭的准确性。

2.剪去(或折断)手接触部分棉棒,将棉签放至装有10ml生理盐水试管中,充分震荡

5.4 采样注意事项

——棉签在涂抹时,棉签保持湿润而无液体成滴滴下;

——对每个擦拭点应详细记录所在采样点的具体位置、擦拭时间及所擦拭环节的消毒时间;

——采样后必须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样品保存于0~4℃条件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h;

——清洁消毒或加工前后各取一份样品,对卫生管理的评估更合适。

5.5 培养

——如污染严重,可十倍递增稀释,吸取1ml 原液加9ml无菌生理盐水中,混匀,此液为1:10稀释液。

——菌落总数

以无菌操作,选择1~2个稀释度各取1ml样液分别注入到无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平行样),将已融化冷至45℃左右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倾入平皿,每皿约15ml,充分混合。

同时做空白试验。

待琼脂凝固后,将平皿翻转,置36℃±1℃恒温培养箱培养48 h后计数。

——大肠菌群

以无菌操作,取样液10ml接种到双料乳糖胆盐发酵管,置36℃±1℃培养24h。

5.6:结果报告

——菌落总数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定,微生物检验操作要求(5)

Y1--工作台面细菌菌落总数, 单位:CFU/cm2

Y2--人员手部细菌菌落总数, 单位:CFU/手

A--适宜计数稀释度平板上平均细菌菌落数

K--稀释倍数

S--采样面积(25cm2)

结果保留整数

——大肠菌群

如乳糖胆盐发酵管不产气,则报告为大肠菌群阴性;

如乳糖胆盐发酵管产气,则接种到乳糖发酵管内,于36±1℃培养24h;

观察产气情况。凡乳糖发酵管最终产气即可报告为大肠菌群阳性

6. 限值参考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定,微生物检验操作要求(6)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定,微生物检验操作要求(7)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定,微生物检验操作要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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