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短工时是指缩短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与轮岗轮休有点类似,都是减少了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不过轮岗轮休,是工作几天休息几天,也就是用人单位以工作日为单位,减少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而缩短工时则是每天都工作,但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或约定的时间,用人单位是以小时为单位减少劳动者的法定工作时间。
一、支付标准(与轮岗轮休相同)
- 根据实际工作时间相应折算,原月工资/21.75/8为小时工资,现每月工资为实际工作时间*小时工资
- 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操作方式
- 评估企业运营需求和员工工作量,以小时为单位,明确规定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确定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并留存证据
三、注意事项
需协商一致,并保留协商一致的证据
作者:李英,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