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就向4S店付清了购置税款。没想到,两年里,4S店竟然都没有去缴税!”近日,市民夏先生向新民晚报反映,两年前,他在上海福银4S店购买了一辆福特牌汽车,同时预交了购置税。今年上牌时,他却发现4S店不仅并未缴税,还要他自行承担2000元左右的滞纳金。
图说:一直存放在夏先生身边的报税单。 来源/采访对象供图
两年多购置税未缴
“2016年3月21日,我向福银4S店交付汽车全款以及6500元的购置税。随后,销售人员也告诉我已缴税。”不过,夏先生在随后的一年半时间里,始终没有拍到沪牌,无法上牌。因此,去年11月,夏先生来到4S店,想退掉本地购置税,上外地牌照。“当时,销售人员还言之凿凿地告诉我,已缴纳的税款不能退还。”
夏先生只好继续拍牌,直到今年年初,他才拍到了沪牌。“最近,我去4S店上牌时,对方却说,购置税并未缴纳。上牌前,必须先付清滞纳金。”更让夏先生奇怪的是,销售人员随后查看了他带来的材料,竟然发现,缴税需要用到的报税联,一直存放在夏先生的身边。
夏先生说,按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必须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但福银4S店作为代缴方,从未向我索要过报税联。当初,销售人员给我发票等材料时,也没有提及里面有张报税联。”对此,夏先生很是纳闷,并表示,之所以没交税款、产生滞纳金,正是4S店的工作失误所造成的,他拒绝为别人的错误“埋单”。
4S店承认工作失误
那么,为何之前销售人员告诉夏先生,已经缴过税了呢?现在产生的滞纳金,又该由哪一方来承担?对此,记者联系了位于浦东新区川桥路200号的福银4S门店。苏经理解释称,原来的销售顾问确有工作失误,“那名顾问曾亲口承认,已帮夏先生缴税,并表示曾派手下的员工去落实缴费。”但对于遗漏缴税的事实,苏经理却解释为“工作交接上有失误”。对此,夏先生并不认同:“短短两年期间,接待自己的销售人员就更换了四位,管理怎么能不乱?”
苏经理表示,会再同夏先生协商,并给出两个预定方案:一是由夏先生承担滞纳金,4S店通过赠送两次汽车保养服务以及1000元维修抵用券作为补偿。二是由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滞纳金费用。对此,夏先生表示不认可。“于情于理,滞纳金必须由商家全部承担,4S店不该推卸责任,让消费者自己‘兜进’损失。”
新民晚报实习生 王蕙蓉 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