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湖大队花板桥中队民警在花板桥路口执勤中发现该路口等红绿灯的红色日产车和灰色别克车两台车辆,一台前挡风玻璃只有2017年的保险和年检标志,另一台前挡风玻璃上面什么都没有贴。民警立即指挥其路边停车,告知两位驾驶员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粘贴车辆年检和交强险标志。不料,别克驾驶员说,因为害怕贴上标志后不好清除损坏太阳膜,所以一直将标志贴放在车里。而另外一名驾驶员表示听朋友说不需要贴,也就没有粘贴。民警当即责令他们现场将校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粘贴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处。
湖南交警温馨提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应将当年检验标志粘贴在车辆前窗右上角明显位置。未按规定放置年检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被予以记1分罚200元处罚。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上路将被予以记1分罚款200元。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上路将被予以记1分罚款200元。
投稿:株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