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广州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启动登记上牌新举措。南都记者 何生廷 摄
11月2日,广州交警正式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 (下称《登记通告》),并启动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为方便广大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广州交警提供“警邮网点登记上牌”、“销售门店带牌销售”两种登记模式,市民可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和预约登记,或选择在已备案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门店直接购买已登记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此次登记上牌启动后,广州交警将密切跟进收集登记上牌情况,及时优化完善相关工作。
广州交警介绍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相关情况。南都记者 何生廷 摄
广州交警介绍,此次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登记通告》,主要是明确各类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分类办理。
对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对于“新国标”实施前在用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过渡期登记,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黄底黑字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止。
此外,针对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蓝底白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并按网约车配送的用途使用。
采写:南都记者 何生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