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是规范驾驶人资质审核。租赁平台应逐渐强化对驾驶人身份查验的技术能力、运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随机识别等手段,以确保车、证、人相一致。
同时,可以参照一些运营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取消账号外借注册人的用户资格,并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驾驶人身份的查验保持动态监控。
3:是规范车辆登记性质。鉴于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的保费差额较大二者在结算法则、保障内容、后期理赔规定等亦不相同。
运营平台在为共享汽车投保时应按规范的登记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投保,以真正实现保险的风险转移作用。否则,将可能涉及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而致使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下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本案中,李飞作为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其无证醉酒且超速驾驶是事故生的主因,故其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黄非红作为出借人,明知李飞未依法得机动车驾驶证、共同伙酒后仍纵容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符合上述规的情形,黄非红应对其过错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根据非红的过错程度,结合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判决其承担 30% 的赔偿责任是活当的。
同时,黄非红作为共享汽车承租人具有驾驶资格,鹦鹉公司在出借车辆时对其驾驶证件进行了线上核验,应认定鹦鹉公司已尽到了相应的审查义务、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