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食,我国首名航天员杨利伟在其自传《天地九重》中提到过在中国航天中心的专业宇航员食谱中,就有一道花江狗肉。狗肉作为中国传统食材,距今已有两千年以上的传统。商周直到汉朝,上层贵族与下层百姓都很喜欢吃狗肉。当然它还有一定的功能性,打猎、祭祀和陪葬。春秋时的齐景公,就是创造了“趁火打劫”这个成语的人,他的猎狗死了,准备装入棺材埋葬,他的手下晏婴提出意见,要不我们把它吃了吧,齐景公马上就同意了,“趣疱治狗,以会朝属”。一国之君的猎狗,死了,吃了就吃了。
而现代中国人对于吃狗肉的关注,大概在世纪之交开始出现变化。2000年之后国内的动物保护者开始出现,吃狗肉的问题开始突出了。是否吃狗肉,逐渐涉及到了一个是否“文明”,是否“先进”,是否“接轨”的问题。这与我国一部分地区的饮食传统出现冲突,冲突的高峰就是“玉林狗肉节”。
有人在玉林狗肉节上抵制吃狗肉
极端爱狗人士总爱挂在嘴边的就是“狗是伴侣动物”,“狗是人类的朋友”,“吃狗肉不文明”、“西方禁止吃狗肉”。
在他们的刻意宣传下,很多人误以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吃狗肉违法。其实,全世界只有中国香港立法禁止吃狗肉,香港法例第167A章《猫狗规例》是当今世界非宗教性立法中针对禁食狗肉所制订的最为严苛的法律条文,不仅禁止屠宰、售卖,更明确禁止使用狗肉做食物,违者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
而真正的全球法律规定对食用狗肉的地图示意如下:
允许吃狗肉的地图
深红色是允许狗肉贩卖的,浅红色的是局部地方禁止售卖,紫色部分是全面禁止出售(但自己宰*自己的狗吃不犯法),其余灰色地区是没有相关法律。可以看得出来,地球上绝大部分地区吃狗肉都是合法的,或者并没有法律规定不允许吃的。
所以换个角度,阻止别人做一件合法的事,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的人,是不是道德水平有问题的人呢?
笔者认为是的!
狗在动物里,并没有比其他动物高等。有少数人把狗当做自己的朋友,认为宠物也是自己家庭成员的一部分,这是个人自由。但是狗在狗主人眼里不管地位怎么高,在狗主人以外的人眼里他和其他生物并没有不一样的地方。不能因为一部分人养了狗,就强迫所有人都把狗看做家人一样。难道有人要把猪当做家人看待,我们也不能再吃猪肉了吗?要知道,猪也已经开始成为人类的宠物了。
宠物猪越来越流行了
是不是再过一段时间,宠物猪越来越流行之后,猪也要升级为伴侣动物?到时候如果出现“爱猪人士”成天跳出来禁止别人吃猪肉又该如何处理?虽然现在猪当宠物的没有养狗的那么多,但发展趋势也是很迅猛的,专门培育的宠物猪的种类也已经有至少十几种了,很多地方的不少人已经开始跟养狗一样把猪当做自己“家庭一分子”了。以后会不会有鸡鸭羊也变宠物谁能保证?所以不要讲什么狗是伴侣动物,更不要说什么狗是人类的朋友!狗可以是狗主人的伴侣狗主人的朋友。因为主人把它当宠物养它们就是宠物,主人把他们当食物养他们就是食物。在正常人眼里没有分别!
猪主人每天抱着170斤的宠物猪睡觉
上图这位猪的主人喜欢每日抱着170斤的猪一起睡觉,这是她的权利。但没听说有爱猪人士影响其他人选择要不要吃猪肉的。
说到底,养狗的人非常多,但是极端爱狗人士只是他们中的一小撮而已,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共同的价值底线,就是不虐*、不盗*、不当街屠宰等等,这不仅仅是针对狗,也针对所有动物。但是在这个底线之上,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他人指手画脚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极端不文明的陋习!
我接受不了的是一些人本身道德水准如此低下却有脸站在道德高度指责别人。一些极端爱狗人士甚至当街拦截运狗车辆,对运狗司机进行人身攻击。
极端爱狗人士高速上直接逼停运狗车造成人伤事故
他们这些极端爱狗人士连法律的下线都敢突破,如何有资格站在道德的高度指责别人?这个社会上存在两条线,一条是叫法律的下限,一条是叫道德的上限。笔者根本不相信一群可以随意打破法律下限的人会是道德高尚的人!所以笔者也在此正告那些极端爱狗分子,我在这边给你们下定论,你们的所作所为并没有让更多的人从此不吃狗肉,你们的所作所为只起到了反效果,连我这个从不吃狗肉的人都看不惯你们的恶劣行为了,很多时候看到极端爱狗人士突破底线的行为,就很想有干脆去吃个狗肉火锅气一气这些人的冲动。所以劝各位能消停就消停一点吧。“玉林狗肉节”也就是因为这些极端爱狗人士的原因才给炒作起来的。说真的,要不是他们乱来狗肉节根本不会这么火,只要从此闭嘴保证还能救更多的狗。
笔者不吃狗肉,但是笔者讨厌极端爱狗人士,把自己意志强加于人。时光倒回去几十年,爱狗人士就不会反对吃狗肉,可能会抢着吃,说到底就是吃饱了撑了。
网上找来的花江狗肉做法
说到最后呢,虽然自笔者懂事以来就没买过狗肉也没去过狗肉馆。但是并不影响我在文章的最后,来给大家分享一下从网上找来的,我们光荣的中国航天人每周的固定食谱之一的“花江狗肉”的做法,让大家有机会我们中国航天人一起热闹的吃起来,从另一个角度支持一下我们的航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