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田相和
逗硬管理!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区农发局、区城管局、区市场与质量监督局、区房管局、区文广新局及各镇(街)都领到了“任务卡”。
你给爱犬办电子犬证了吗?
接种疫苗了吗?
去公共场所有没佩戴护具?及时清理粪便?
....
上面这些事你都做到了吗?
划 重 点
养犬人违反《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法律责任
养犬人饲养犬只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以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