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子)
此外,吾还用作姓氏,《通志》有载。
(二)yú。读音出自《集韵》,用于专用词“吾吾”,意为疏远貌。《集韵.鱼韵》:“吾,吾吾,疏远貌。”《国语.晋语二》“暇豫之吾吾,不如鸟乌。”韦昭注说:“吾,读如鱼,吾吾,不敢自亲之貌也。言里克欲为闲乐事君之道,反不敢自亲吾吾,然其智曾不如鸟乌也。” 大意是:一个人悠闲逸乐却不合群,还不如鸟中的乌鸦。
(三)yá。读音出自《广韵》用于专用词“允吾”,古县名,故址在现在的甘肃皋兰县北。
吾的小篆写法如图:
2、哲。读zhé。《说文解字》给的解释是:“哲,知也。从口,折声。悊,哲或从心。嚞,古文哲众三吉。”形声字,悊、嚞都是哲的异体字。看字形演变:
(哲的字形演变)
看字形,在金文期,哲字的写法基本从“心”或从“言”,战国古玺时期仍写作“悊”。到小篆时才转为从口,显然“哲”字最早的写法是“悊”,古人没有大脑的概念,认为心是思维器官(《孟子·告子上》“心之官则思”),并作为思想、意念、感情的通称,心亦是人的主观意识的代名词,比如:用心。悊的本义为明智、智慧,从心表意,从口于理无据。因此哲之从口很可能是从心的讹写。
其实,现代汉语里称哲人,其实用的也是哲的本义,即智慧的人。
《尔雅.释言》:“哲,智也。”邢昺疏引舍人注:“哲,大哲也。”《书.皋陶谟》:“知人则哲,能官人。”《孔传》称:“哲,智也。”比如贾岛的《送李校书赴吉期》:“诗书与箴训,夫哲又妻贤。”用的是哲的本义。
(贾岛像)
本义之外,哲还有其他用法:(1)贤明的人。显然,这是引申义。比如《左传.成公八年》:“夫豈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大意是:难道就没有邪恶的君王?这是靠着他祖先的贤明才得以免于亡国。
(2)通“折”。折狱;审理案件。《书.吕刑》:“哲人惟刑,无疆之辞,属于五极。”曾运乾《书经正读》:“哲读为折。‘哲人惟刑’,犹折民惟刑也。”治理老百姓要运用刑罚,使无穷无尽的讼辞合于五刑。
(3)哲人的简称。此义多在现代汉语中出现,比如:文、史、哲,哲学家黑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