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理念思维
1. 从“物业管理”到“物业服务”。对物业公司而言,在行为理念和思维模式上要真正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根本转变。“物业管理”源自《物业管理条例》的设定,而“物业服务”源于《物权法》的再造。虽只有一词之差,却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权利。业主作为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是物业管理的权利主体 ;物业企业则是根据业主的雇佣要求提供物业服务。主仆关系不能颠倒。同时,随着城市居民住房需求从单纯的“生存型需求”向“舒适型需求”转变,物业服务的质量和品质将越发成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核心要素。这就要求物业企业在做好“对物的管理”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对人的服务”,以优质的服务最大限度赢得业主的认可和满意。
2. 从“物业消费”到“物业投资”。对业主而言,交纳物业费不仅是一种消费行为,更是一种投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交纳物业费是住宅小区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基本义务。应积极引导业主的物业服务理性消费意识,通过《物业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增强业主的契约意识。
3. 从“物业管理”到“社区治理”。从政府角度而言,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是未来城市治理的一个基本趋势。从根本上讲,物业管理问题,不能仅仅看作只是一个行业管理问题,而应当看到其社会治理背后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物业费的收缴和调整,表面上看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市场交易行为,背后实质上涉及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街道、开发商、物业公司、房管所、业委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商博弈。
4. 从“传统物业”到“智慧物业”。在“互联网 ”的背景下,智慧社区建设成为一种发展趋势,直接催发了从“传统物业”到“智慧物业”的革命。智慧物业服务平台的建设,极大提高了物业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物业服务的技术含量,大大降低了企业的人力成本。通过报事报修系统、智能巡检系统等技术平台,既方便了业主及时获得服务,又使得物业服务有迹可循、便于核查。
同时,智慧物业的设立,为物业费的收缴提供了极大便利,业主既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网上缴费、移动支付,又可以随手拍、随手发,实现全民在线参与小区建设。智慧物业新技术、新业态的变革,为物业企业走出降成增收的现实困境提供了一种具有可持续性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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