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提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学习宣传基本知识和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礼仪,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前适当位置悬挂国旗。
《实施纲要》提出,要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载体,并明确了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注重运用仪式礼仪;组织重大纪念活动;发挥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依托自然人文景观和重大工程开展教育5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在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方面,《实施纲要》提出,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激发爱国热情、凝聚人民力量、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场所。
要加强内容建设,改进展陈方式,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教育功能,为社会各界群众参观学习提供更好服务。健全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免费开放政策和保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财政补助进行重新核定。
依托军地资源,优化结构布局,提升质量水平,建设一批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的国防教育基地。
在注重运用仪式礼仪方面,《实施纲要》提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学习宣传基本知识和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礼仪。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让人们充分表达爱国情感。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
国庆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全国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
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前适当位置悬挂国旗。认真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通过公开宣誓、重温誓词等形式,强化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
■来源/新华社
■编辑/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