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印发下来后,三农问题再次成为热点,很多人都在提出这样的老话题:为什么农村人可以到城里买房,但是城里人为什么不能到农村买地建房呢?在现实中,相当多的城里人愿意到农村买地建房,农村人愿意卖,有些地方也在探索农村宅基地进入市场的方式。
农村宅基地使用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呢?
例如我国实行的是一户一宅政策,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种原因,存在一户多宅,一户拥有超面积宅基地的现象;或者乱搭建、未经过审批就建房的也时有发生;而很多新成立的村民户主却没有分到宅基地,个别村民几代人还挤在几十平米的小房里。
农村宅基地的分配还不够规范,一般分配宅基地的权力都掌握在少数主要的村干部手中,而农村宅基地越来越少,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新户主迟迟分不到宅基地和位置较差等问题。
宅基地审批比较复杂,环节流程过多,一般都要经过村民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和县政府审批等4大环节,少一个环节的话,村民都无法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其未完成审批流程的建房将面临被拆除的风险。
我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是什么样的呢?
我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产权的制度是:农民集体拥有宅基地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农户具有分配宅基地的资格,实行一户一宅,各地区根据情况限定面积,符合条件的村民是无偿取得,长期占有,宅地基分配实行规划管控,而且只能在村民内部进行流转,不能向城里人转让,也就是说,从法律制度上,城里人不能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居住。
坚持村民“一户一宅”原则的原因之一,就在于节约利用土地;城里人到农村购房,或者农村人到其他村购房,按照现行的土地法律法规是不允许的,属于非法买卖宅基地。
为什么城里人不能到农村买地建房呢?
这是由我国的体制决定的,农村土地由村民集体所有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如果改变这一土地制度,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我国社会制度的根本,所以从大的方向上,目前是禁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
土地是村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如果离开了土地,农民的性质也就改变了,而缺乏知识、技术和资金的农民将面临生存的难题。
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变革日新月异,新的形势不断出现,很多制度改革是可以探索的。
城里人有什么办法到农村建房居住吗?
虽然从制度上,城里人不用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更不要说是所有权了,但有一种变通的办法,城里人可以使用农村的宅基地。
那就是城镇居民可以与农村村民合作建房,通常的做法是城里人出钱,农村人出地,把房子盖起来,由城里人使用一定的年限后,房屋归农村人所有,或者约定房屋归城里人使用,每年向村民缴纳一定的费用。
其实,这是一种变相的宅基地有偿流转。
根据规定,城里人与村民签订的不是土地或房屋买卖合同,而是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但合同到期后,双方还可以约定进行续签,城里人通过租赁合同获得的农村宅基地,可以搞民宿或农家乐,也可以自住,对宅基地上的旧房可以改建,也可以拆了重建。
现在在海南和云南等省份,很多农村的民宿就是采用这样的方式,也存在城里有些有钱人采用这样的方式到农村养老。
但是城里人与村民合作建房属于租赁合同,容易发生产权纠纷,虽然有合同的约束,但还需要双方讲究诚实信用,特别是村民,毕竟城里人投入这么大的资金,而且国家政策也是倾向保护村民的利益,所以城里人到乡下建房一定要慎重。
结束语:很多村民缺乏资金,想通过转让宅基地取得现金,用于投资等方式致富,而城里的有钱人也想到农村居住生活,呼吸新鲜空气,所以很多人都在呼吁,要放宽农村宅基地政策,这些人不仅包括城里人,也有很多农村人;任何三农政策的出台,都要维护农民的利益,放宽宅基地政策可以探索,实现农村和城市的互补,做到双赢的局面,那是最好,但是要动用老祖宗留下来的宅基地需要非常慎重,毕竟宅基地政策涉及到村民的根和国家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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