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宁波东部新城书香景苑小区买了个安置房,装修的时候,因工人疏忽,水泥砂浆掉进了下水管道,导致下水管道堵塞了。
找了专业疏通管道的师傅来看过,动用了高压炮,还是打通不了。师傅建议楼下墙面切割个碗状口子,然后手伸进去,把管道切割个口子再疏通。
两个月之前和楼下沟通过,我答应弄好后给他们墙面重新涂抹,恢复原样,如有损失,我会赔偿。 他们勉强答应。
后来一直和楼下约时间,他们一直以事情多没时间为由,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我过几天再约。 这个就是赤裸裸的不让弄吧。
我查过相关法律,物权法规定,水电管道等,楼下是有义务让楼上疏通的。
这种事情,有没有专业的人士,帮忙提供点意见。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