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内容很长,我梳理之后给大家总结了4点重要内容:
-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
-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自2022年7月18日起已施行
随后,陕西多家新闻媒体发文曝光了这份文件,并且在自媒体圈中引起了热烈讨论。
是官方原文不假!是红头文件不假!也是近期发布的不假!
那乌龙在哪?主要还是大家忽略了两点:
第一,是“旧文新发”,不是新政策。
其实早在2017年,陕西省就出台过相同文件,文件的标题和内容跟这次也是一模一样的。
唯一不同的是,两份文件有5年的时间差。
前一份要求17年7月18日开始执行,这一份要求2022年7月18日执行。
所以,部分媒体宣称房产税细则正式落地,纯属博眼球,无稽之谈
那么时隔五年,陕西省再次发布同样的文件是为啥?
从全国大环境来看,这两年不管是楼市还是土拍都降温了,陕西更是如此,这不得想点办法创造营收嘛。
猜测主要还是想借这个机会重新整顿下税收环境,特别是一些偷税*的,毕竟按惯例,初期执行阶段都比较严格。
第二,个人免征,对住宅没有影响。
这一点非常重要,文件中明确指出“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也就是说,征收对象主要是个人经营性用房,指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等经营性活动的房屋。
举个例子,比如个人名下对外出租的公寓、商铺、写字楼、工厂等等。
但只要是自住或自用的房产,都免征房产税,当然包括常见的住宅。
这也就破案了,此“房产税”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房产税”。
所以呀,还是太天真了,这一次我们又差点被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