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发了限价商品房和公租房的信息,很多粉丝私信和留言都在问:如何申请购置型保障性住房和公租房?有没有申请资格等等,我特地收集了相关信息 ,有需要的可以收藏。
1.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在本市城六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
(二)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
(三)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2.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申请条件(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或长安区居民户籍;
限价商品房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或长安区居民户籍(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户籍的应在本市务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应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前3年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业用房合同总价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四).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半年。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车辆的,不得申请。
(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个体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不得申请。
(七).申请人单身(未婚、离异及丧偶独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不得超过70周岁;限价商品房申请人单身年龄应在22周岁以上,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西安市购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的申请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业用房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6个月。
5.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6.申请家庭总资产超过40万元,不得申请。
西安市保障房准入标准(**自行对照**)
3.去哪里申请?(一)公租房:西安市城六区户籍居民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非西安市城六区户籍居民应向其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二)购置型保障房:申请人户籍为城六区、长安区的,应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非城六区、长安区户籍的申请人应在工作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4.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程序是什么?答:公租房配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告: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过社区以及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公告;
(二) 登记: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的申请人持相关手续到规定的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三) 入围: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已登记的轮候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摇号:在公证机关、媒体、申请人代表的监督下,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配租房号;
(五)签约:申请人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六)入住:申请人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开具的《入住通知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物业管理等交房入住手续。
再附上西安市住房保障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有问题打电话咨询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7楼 购置科029-87619420
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7楼 租赁科029-87619419
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新城区建设局4楼(尚德路115号)029-87424250
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
南院门27号院3号楼205 029-89625346
莲湖区住房保障中心
莲湖区建设局4楼(红阜街59号)029-87613413
雁塔区住房保障中心
雁塔区建设局5楼(翠华南路146号)029-85269700
灞桥区住房保障中心
鹿塬街27号 029-83546776
未央区住房保障中心
纬29街就业局5楼 029-89373515
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
长安区新华街371号 029-85656701
高新区住房保障中心
西安市锦业路都市之门A座 029-89199002
经开区住房保障中心
凤城九路66号 029-86523464
曲江新区住房保障中心
杜陵邑南路6号 029-68660191 029-68660187
沣东新城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沣东城市广场 沣东管委会9#楼9311 029-88868304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房屋管理局
航天中路369号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房屋管理局 029-85688771
西安浐灞生态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浐灞大道浐灞商务中心一楼 029-83592129 029-83592127
国际港务区住房保障中心
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6号 029-8333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