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强化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相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好安全教育教师、课时以及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禁毒、防电信诈骗、防校园欺凌等安全教育内容,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要有防溺水内容)”。同时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预案,进一步细化演练内容和流程,把职责和任务明确到每一个人,定期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逐步提升全体教师和学生防范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二、突出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引导一是进一步健全家校联系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我市地域特点和时令特点坚持开展常态化的四季防溺水工作。要坚持把防溺水教育从校园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与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的无缝对接,实现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全覆盖。进一步提醒广大家长为孩子创造条件,在正规游泳馆进行游泳,并掌握正确的自救技能。各学校要坚持假期学生安全包联制度,把所有学生分包到每一名任课老师,通过电话、家访、短信、微信、签属承诺书等方式,做到常态化防溺水提醒与警示。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水利、住建、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部门,结合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加强对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周边水域、施工尚未回填沙坑等安全隐患排查巡查,特别是要全面排查河流湖泊、水塘水库、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对专业部门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分类汇总,及时解决。同时告诫学生提高警惕,远离危险。三是进一步监管重点群体。各学校(幼儿园)要精准识别、全面摸排居住在危险水域附近学生、经常游泳戏水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离异*家庭学生等防溺水重点学生群体,开展结对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情况,积极协调配合团委、妇联、红十字会、关工委等部门,成立校外安全防护小组,监督、防止学生擅自下水行为。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利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途径,时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好对孩子的安全监护职责,增强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三、突出抓好安全问题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标对表,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严格落实《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安人员队伍管理。在全面开展学校保安人员身心健康和家庭背景审查的基础上,增强其履职尽责、护校安园的能力。二是要确保校园封闭化管理。对理由正当、充分,确需进入校园的家长及外来人员等要按照规定进行询问、核实、登记。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园大门、围墙要及时进行维修改造,有条件的学校应安装校园周界报警系统。对非法破坏学校封闭管理设施、强占学校用地、强行进入学校的行为和人员要立即向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依规处理。三是要确保校园视频监控设备质量合格,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专线联网要实现全覆盖。各地要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全面查缺补漏,务必按要求达标。开学前,各学校要对本校的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进行全面测试,存在问题的立即整改。四是要抓紧对学校现存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对于各学校现有正在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按照双人双锁、视频监控、防盗门窗等规定加强管理。五是要密切配合住建部门,统一口径,做好未通过消防验收校舍的排查统计工作,并通过聘请专业公司,对校舍进行安全评估,查清原因,补齐手续,积极向住建部门申请验收,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如期解决。四、全覆盖开展校园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安全管理《办法》和《细则》,组织工作专班,分组包片,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责任分工、人员配备为基础,以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防建设4个100%落实情况、防坠楼设施安装情况、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情况、校车管理与运营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及改造情况、防雷防灾设施配备及改造情况为重点,对本区域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现场督办,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分类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对于个别屡查屡改、屡改屡犯,甚至屡教不改的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人责任。其他事项一是各学校(幼儿园)要依据《学校安全工作进程》准备好开学安全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完成各种统计数据的上报(附件6校车运行线路停靠点详细统计表,各有校车学校只在表格上改动更新的信息并且标红即可)。二是依据《2022年下半年全市校园安全工作重点》并结合本次安排有条不紊的开展下半年的校园安全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