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补贴
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
补贴期限:申请人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即本科毕业生最高可享受1.8万的住房补贴、硕士可享受28.8万、博士可享受43.2万。
对已领取补贴但补贴期限未满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取得新学历后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住房补贴。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通过青岛人才网“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模块提交暂停住房补贴申请,记录已申领补贴月份。
2.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
六、公积金政策汇总
1、公积金贷款政策
审贷条件 | 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 ||
贷款额度 | 单职工缴存 | 双职工缴存 | |
首套房 | 最高50万 | 最高80万 | |
二套房 | 最高36万 | 最高60万 | |
二手房贷款期限 | 贷款期限<30年,贷款期限 房龄<50年 | ||
贷款利率 | 首套房 | 二套房 | |
5年以上 | 3.10% | 不低于3.575% | |
5年 (含) 以下 | 2.60% | 不低于3.025% | |
首付比例 | 首套房 | 二套房 | |
不低于20% | 不低于30% |
备注:房屋套数及未还清贷款均以家庭 (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为单位考量;贷款套数考量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2个方面;房屋套数考量范围为青岛7区3市;青岛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
2、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符合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