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全文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29日
深圳也将落地“认房不认贷”?
近日,住建部等多部门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认房又认贷”是指购房有过贷款记录,再次购房时即使名下无房或贷款已还清,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而二套房首付比例、房贷利率以及相关税费均要高于首套房,拉高了换房群体的首付门槛。
在今日广州正式执行首套房“认房不认贷”之前,在广东地区,主要是广州和深圳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
此前网传深圳地区将直接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但可能不会发文。
8月28日,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向国有大行深圳分行及部分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查询,上述银行均表示,暂未收到监管正式通知,后续将与监管最新政策同步执行新规定。
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整理,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几个一线城市及厦门、成都、合肥等约20个热点城市还在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
自2022年10月1日起,广东惠州、东莞、中山、珠海、佛山等12个城市已经实行首套和二套商品住房“认房不认贷”,家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利率和首付均按首套执行。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实行“认房不认贷”,可有效降低二套房的支出成本,唤醒更多住房改善性需求、置换需求,继而推动市场活跃度。
来 源 | 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曹媛)、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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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刘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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