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从法律层面,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传统伦理道理也难以接受这一现象。但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同性婚姻逐渐被人们接受和认可。
目前全世界有29个国家完全承认同性婚姻,加拿大是其中之一。2005年,加拿大通过了性别中立的《民事婚姻法》,将同性婚姻合法化,被公认为世界上对同性婚姻最友好的国家。加拿大多个城市每年都会进行“同志流行”,在温哥华地区,这一活动被列为每年重要的节日之一。不只是广大民众支持并参与这些活动,加拿大总理特鲁多也曾手持彩虹旗参与游行,与民众共同支持同性婚姻。
在申请加拿大签证时,需要填写婚姻状况,在中国,婚姻状况一般分两种:已婚和未婚。而在加拿大,就略显复杂了,需要从“无效婚姻/同居/离婚/分居/已婚/单身/未知/丧偶”中选择其一。
加拿大移民部(IRCC)针对配偶担保移民项目,设置了三种婚姻关系:
1、 Spouse,配偶,夫妻中的一方,与我国传统意义的夫妻关系相同。
2、common-law relationship,同居伴侣,相当于我国的事实婚姻。
在加拿大,如果两个人(无论同性还是异性)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超过一段时间,通常1-2年(省家庭法与联邦家庭法有所不同),两个人就形成了同居伴侣关系。在生活的各个层面,享受和已婚配偶一样的权力和义务,例如医疗保险、政府报税、孩子的抚养照顾等等。
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法规1(1)规定:在移民法的框架下,如果同居的两个人就像已婚配偶那样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就是同居伴侣关系,等同于已婚配偶关系。
如果一个人长期分居的配偶在中国,婚姻处于持续状况,这个人在加拿大和别人同居,并不算违法。如果生活在一起超过1-2年,他们的关系完全受加拿大婚姻法的保护,享受几乎和结婚配偶一样的权力和义务。
3、Conjual Partner,这个关系不太容易理解,类似我国的事实婚姻,没有办手续。可以翻译为“夫妻伴侣”关系、“婚姻伴侣”关系、“普通法婚姻伴侣”关系、“事实婚姻伴侣”关系。通常是指一对夫妻或同性伴侣无需正式注册民事或宗教的婚姻,依然在法律上被承认婚姻有效的关系。
在加拿大移民局的眼中,夫妻伴侣是:居住在加拿大境外并与担保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有至少一年的“像夫妻”一样的关系。然而,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如性取向,宗教等原因)无法与担保人共同居住。同时,他们之间保持着互相依存的关系且他们已经竭尽全力地在一起。我国的大多数同性恋伴侣来可能就是这种“夫妻伴侣”关系。
“夫妻伴侣”不同于“夫妻关系”,也不同于“同居关系”。同时,夫妻伴侣关系不仅仅意味着“性关系”;这种关系强调的是:两个伙伴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依赖程度。
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担保他们的配偶、同居伴侣和事实伴侣申请加拿大移民。移民部对于配偶担保移民设置了一定的条件,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担保人必须年满 18 岁,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永久居留权或印度身份(根据《印第安人法案》)。担保人还必须证明他们未接受社会援助,能够在经济上支持这个家庭。
移民官希望确认申请人是真正的关系,目的是避免以移民为目的的“假结婚”,实际上,加拿大政府欢迎那些来到加拿大与亲人团聚的人。
移民部对配偶担保申请的审批周期是12个月,实际上有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在等候过程中,申请人可以在线跟踪和更新他们的申请状态,直到移民部对其申请做出决定。
2021 年,加拿大移民部审批通过了超过64000 名以上的配偶、同居伴侣和婚姻伴侣担保申请。其中,有10715 名来自印度。美国居第二,有近 4810 名配偶和伴侣移民至加拿大。中国则有4265名配偶抵达加拿大与家人团聚。
以下是 2021 年通过配偶和同居、夫妻伴侣担保计划获得的前 10 个新移民来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