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春节安排颁行后,民间很快流行起“过春节”,以前的“岁节”彻底变成了“年节”,自此,夏历岁首称春节的做法就一直相沿至今,我国从那时开始决定使用公历的算法,并从历法上正式把农历正月初一定为“春节”,把公历1月1日定为“元旦”,也就是“公历新年”。
在这样的情况下,农历年从正月初一开始没有争议,但是人们使用的农历生肖年从何时开始却一直有争议,目前多数人都认为“立春”节气是农历生肖年的开始,因为在中国古代历法中,十二生肖的计算与天干地支有很大关系,所以在“论天干地支、计算二十四节气”的情况下,“立春”节气应该是新生肖的开始。
民国时期过春节
为什么过去在我们的普遍认知里,只知春节,不知立春。是因为历史赋予了春节更多的节庆内涵,而立春,则是单纯的一个节气。农历正月初一是春节,而立春则多在公历的2月3日—5日交节日。今年的立春是2月4日。
我们过了一个特殊的,安静的,甚至有些沉重的春节,又迎来了立春。虽然,这个立春是紧张的,屋外,是静悄悄的。但是,这却是春来的第一天。
今天,是立春。真正意义上的春天来了。虽然这是一个无法出门的立春,但春天真的来了。我们期待着,很快,我们会渡过难关,在春天中欣欣然张开眼。然后,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
我们可以出门了,在草地上,“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
我们可以出门了,在春的微雨中,怡怡然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