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2月,全市供暖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运行中。但最近,鞍山市供热集团在稽查行动中发现,一些企业或个人为达到省钱取暖的目的,堂而皇之地“盗暖”。这种行为不仅给城市供热管网带来极大危险,也严重侵犯了供暖企业和其他热用户的权益。
这些“盗暖”行为形式各异。铁东一商品房小区,住户办理入住时将取暖费交给了物业。这部分钱是代缴的,物业需要将这笔钱交给供热企业。然后按照程序,由供热企业开阀供暖。但2021年的供暖期开始后,他们没有将新入住的用户取暖费交给供热集团,却私自开阀取暖。行为被稽查发现后,他们开始补缴取暖费。
稽查人员在立山一处修理厂,发现该用户实际使用暖设施供热面积与缴费面积严重不符,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而缴费面积只有不到300平方米;立山某建筑公司底商网点面积500余平方米在收费系统内没有显示,可能存在私接供热管网行为;立山某商业网点为洗车厂及零食工厂,面积500余平方米,收费系统显示不在网,可能存在私接供热管网行为;东平山街一处体育运动训练场及办公楼1000余平方米,系统内未查询到收费信息。
稽查人员还发现,一些之前办理了停供的热用户,存在偷偷将已经断掉的管道连接起来的行为。还有一些热用户,大量排放暖气管道内的热水,用于生活使用。殊不知这样做会使整个供暖系统缺水,换热站必须再补充冷水来维持压力恒定。这样不仅消耗大量热能,还会花费较长时间,势必会造成供暖温度的降低,严重影响整体供热效果。还有一些居民私自安装“盗暖神器”,如增压阀、循环泵等。这相当于变相从邻居家“抢暖”,对整体供暖有很大影响。
市供热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热”也是商品,私自打开锁闭阀,私自从供热单位的热网上开口截取热能,私自将蒸汽或采暖热水对外转供,私自排放采暖热水系统中的水,私自在采暖系统中安装换热装置。申请办理报停后,又私自开阀通热的。这些“盗暖”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除了要补交采暖费外,还应缴纳相应违约金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市供热集团将持续加大对“盗暖”行为的稽查和曝光力度,保护广大热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媒体记者 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