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天气越来越冷
你家的暖气热吗?
每年供暖季
关于供暖的纠纷时有发生
小编今日为大家整理出几个
供暖期间的常见法律问题
供暖温度不达标
可以申请退还供暖费吗?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场律师
陈晓丽
可以。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用户室温不达标的,由供热单位按照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的规定退还用户用热费用。
业主如果欠缴供暖费
供暖公司可以中断供暖吗?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场律师
陈晓丽
可以。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用热费用的,供热单位应当书面催告。经书面催告仍不交纳的,可以在未交纳用热费用的供热用热期停止供热,其中用热设施未分户的,用户应当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向供热单位交纳拆、装用热设施的材料、作业费用,由供热单位进行管线改造。因用户原因无法停止供热的,由用户补交用热费用,并应当按照供热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供暖不热,如何维权?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场律师
陈晓丽
可以致电供热投诉电话要求改善供热,按照供热规定为用户供热;供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用户也可以要求供热单位进行相应退费。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供热用热期全天室内温度,居民用户卧室、客厅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有用热设施的房间不得低于十六摄氏度;非居民用户(不含工业建筑)不得低于十六摄氏度。
供热单位应当设立用户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报修电话和办事程序,供热用热期内安排人员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