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已经正式施行一年了。一年来,促进法被用来规范、约束、指导家长行为,维护儿童权益,保障和促进我国家庭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家庭教育现状的明显改变,并推动了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围绕促进法实施一年带来的变化、进一步贯彻落实促进法需要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本期家教周刊邀请专家学者撰文,从不同角度分享他们的观察与思考。
家庭教育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民间基础,为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生存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家庭教育事业不断进步,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其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到2022年1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施行,我国家庭教育事业迎来了发展的重大转折点,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出现了可喜的变化。
一是家庭教育由民间私事上升为国家大事,强有力的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制逐步形成。促进法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等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的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旧时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二是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越来越科学和规范,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以往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市场比较混乱,教育机构鱼龙混杂,不但不能帮助解决家庭教育的问题,还容易制造教育焦虑。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家庭教育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方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各省份也从实际出发制定了本地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和措施,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逐步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之路。
三是家庭教育研究的专业团队力量加强,高水平的家庭教育研究成果大量涌现。在促进法的推动下,一批高校和学术机构加强了对家庭教育的研究和学科建设。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华女子学院等高校纷纷组建或改建家庭教育研究机构,多学科专家积极加入,短短一年时间业内举办了多场家庭教育相关的大型研讨会,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研究、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必然对我国家庭教育的实践产生重要影响和推动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法为我国家庭教育事业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相信在施行和落实促进法的过程中,我国家庭教育现代化事业必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
(作者系广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23年01月01日第4版
作者: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