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青岛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普通住宅界定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我们来看其中的规定。
首先,规定了哪些是普通住宅小区,哪些是非普通住宅小区: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以前的普通住宅单指“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那么144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就应该按照普通住宅收取物业费,超过了就得按照豪宅、别墅等其他性质来收物业费。
除了物业,我国收契税也是按照144平为界点,超过144平的契税为2%。
但近几年出现了小面积的叠墅、联排,它们的面积有不少小于144平;而广受欢迎的大平层又往往大于144平。
所以,关于什么样的房子按照普通住宅收物业费,青岛的这个文件进行了规定。
(1)经适房、限价房、集资房、共有产权房、房改房、公租房、人才房都属于普通住宅。
(2)普通商品住房也是普通住宅,也就是原来的144平及以下的住宅产权的都是普通住房。
(3)中小套型住房物业服务区域是指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套数占比不低于70%的物业服务区域。原来很多叠墅、联排、大平层都按照非普通住宅收取物业费,以后如果小区内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套数占比不低于70%,就可以按照普通住宅收物业费。
未来,一些人的物业费可能会降低。
说到这里,就有一个问题需要探讨,一直“狼来了”的房地产税,其界定标准是否会和这个144平有关系?
我认为非常有关系,如果以家庭为单位收取房地产税的话,那么超过144平就是非普通住宅,很可能被认为应该交税。当然,也会考虑家庭人数,人多的会进行一些折扣。
此外,《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普通住宅界定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还公布了另一个有意思的数据:
“我们对七区共1735个住宅小区进行了调查摸底,符合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界定条件的1512个,占比约87%,其中市南区71.9%、市北区93.2%、崂山区69.1%、李沧区92.3%、西海岸新区93.0%、城阳区87.5%、即墨区89.2%。”
上面有两个讯息:
一是青岛七区共1735个住宅小区,这是我们第一次知道青岛市辖区的住宅小区数量。
二是各区的豪宅率。普通住宅占比越低,说明非普通住宅的豪宅越多。这么计算的话,崂山区的豪宅率最高,达到30.9%;其次是市南区,占比28.1;剩下几个区豪宅占比都比较少。
本文来自*青岛田小楼说房,专写青岛楼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