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在经营中通过发展下级经销商的方式,推广自己所销售的“余庆小叶苦丁荼”,该企业法人:周振东通过自己的微信建立了5个微信群,周振东是微信群的群主,群内成员为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下级经销商,群内成员加入微信群需一次性购买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所销售的“余庆小叶苦丁荼”30包以上并经周振东同意方可进群,所购“余庆小叶苦丁荼”由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统一发货,经营中群内下级经销商在群内发布:一、“预防血管堵塞是最好的调养—喝贵州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文章里面内容为:……养护血管,常喝血管清道夫“贵州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1、贵州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血管清理剂贵州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无疑是一种适时的保健饮品,不但能预防感冒等呼吸道疾病,还是一种非常好的血管清理剂。……等内容。二、“前列腺炎、喝贵州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文章里面内容为:……贵州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上滋肺阴,中健脾气,下补肾精,长期坚持可以气血阴阳调和,轻松对付各种疾状。……等内容,同时微信群内每天都有此类大量宣传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所销售商品贵州余庆小叶苦丁茶可以治疗各种疾病的信息、文章、案例等内容,因通过微信进行发布,无广告费用,目前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周振东所建微信群内成员有2000余人。
最终,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00元整。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显示,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同样因违反《广告法》被罚15万元。主要违法事实: 2018年12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案件(登记编号:5201000000001201812070455),立即对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520102356384930R)经营现场及举报人所提供的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余庆小叶苦丁茶”在微信公众号及微信群内多次出现表示该产品有医疗功效的宣传信息。2018年12月12日报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我局领导当日批准立案,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查清违法事实予以调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