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笑气案判决,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

首页 > 健康 > 作者:YD1662022-12-09 03:51:11

“笑气”

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

吸入后

会令人不由自主地大声发笑并手舞足蹈

长期或过量吸食

轻则神经损伤

重则致死

非法经营笑气案判决,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1)

“笑气”常以这样的一个小罐装

日前

衢州市首起非法经营“笑气”案宣判!

非法经营笑气案判决,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2)

4月7日,由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衢州市首起非法经营“笑气”案,经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当庭作出了宣判。

2020年2月,26岁的王某某因闲置在家无聊,开始接触、吸食“笑气”,价格不高,又能体验飘飘欲仙的快感,让他很快成瘾。最多时,王某一天里吸食了一千多瓶“笑气”。

不久后,因卖家供货渠道中断,王某某开始“自谋生路”寻找外地“笑气”卖家,并通过物流或者开车上门的方式拿货。

他一边自己吸食“笑气”,一边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按每箱388元至480元不等的价格(一箱有240瓶“笑气”),在柯城区等地转售“笑气”牟利。

直至当年9月被警方抓获,王某某已累计出售“笑气”33000余瓶,累计非法经营数额达6万余元,从中获利1万余元。

非法经营笑气案判决,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3)

鉴于王某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检查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笑气”到底有多危险?

据俄媒报道,乌克兰一名26岁的国际象棋手

和一名女大学生,死于一个公寓内

被发现时,他们的头上还套着塑料袋

非法经营笑气案判决,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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