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甘政办发〔2019〕7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进一步完善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一)严格执行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覆盖了临床主要病种,兼顾特殊人群和公共卫生防治用药需求,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保障能力。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其主导地位,突出其临床价值。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医保信息系统要做好基本药物标识工作,提示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对未纳入我省药品采购平台的新增基本药物,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要及时组织集中采购,畅通挂网“绿色通道”,切实做好供应保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完善基本药物目录管理机制。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量选用部分民族药品种,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原病、地方病的用药需求,延用2013年《甘肃省基本药物调整目录》中的民族药(清单见附件),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将已退市或严重不良反应病例较多的药品适时调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二、切实保障生产供应
(三)提高有效供给能力。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助推甘肃中医中药绿色生态产业发展。鼓励省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推进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推动优势企业建设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生产质量体系,增强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小品种药生产基地。(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四)完善采购配送机制。坚持集中采购方向和分类采购政策,以量、价为杠杆,兼顾以量换价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规范基本药物采购的品种、剂型、规格,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推进市(县)域内和医疗机构联合体间集中带量采购,鼓励肿瘤等专科医院跨区域联合采购,推进省际间联合采购及数据共享。畅通基本药物、短缺药品挂网采购绿色通道。对于临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价格偏低、企业生产动力不足等因素造成市场供应易短缺的基本药物,可通过市场撮合确定合理采购价格,并通过直接挂网、定点生产、储备等措施保证供应。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加强生产和配送企业行为监管,落实生产企业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保障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因企业原因造成用药短缺的,给予诚信及积分违约处罚。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周转金制度,医保部门依据服务协议,每年初给定点医疗机构借支2个月周转金,年底统一清算。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对拖延货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五)加强短缺预警应对。依托全国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应对体系。充分发挥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作用,强化多部门政策统筹和协作联动。通过动态调整药品分类管理目录(短缺药品清单)、健全省级医药储备制度、提高短缺药品信息共享平台效能、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等,提升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及时开展短缺风险评估,综合研判药品短缺原因、程度、趋势以及影响范围,及时发布短缺信息,加强供需对接、协商调剂。针对不同短缺原因分级应对、分类精准施策,最大限度解决药品短缺问题。对省域内垄断原料市场和推高药价导致药品短缺,涉嫌构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加大惩处力度。探索建立军地短缺药品沟通机制,通过军民融合的方式,加强短缺急需药品军地协调联动,保障驻甘部队急需短缺和应急作战储备药材供应。(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及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其他成员单位)
三、全面配备优先使用
(六)加强配备使用管理。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强化使用管理,合理配置,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公立医疗机构应根据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在实施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的过程中首选基本药物,在本单位信息系统中对基本药物进行标注,提示医生优先使用。各级医疗机构应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范围,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探索加强医联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间的用药指导和帮扶作用,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药学服务同质化发展。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对医师、药师和管理人员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七)建立优先使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激励机制。将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考核。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逐级考核后方予拨付资金。公立医疗机构要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并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调动医疗机构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积极性。加快制定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
、
(八)实施临床使用监测。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省级药品使用监测平台及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体系,重点监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品种、使用数量、采购价格、供应配送、合理使用等信息,开展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指导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推动用适宜的基本药物替代临床上使用金额较高的非基本药物。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基本药物从原料供应到生产、流通、使用、价格、报销等全过程动态监测。探索建立我省医疗机构处方共享平台,加快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药品销售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四、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九)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目录报销范围或优先调整甲乙分类。在保证药效前提下在慢性病管理中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减少患者药费支出。鼓励各地试点探索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疾病基本药物特殊保障政策。(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五、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对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覆盖抽检,向社会及时公布抽检结果。鼓励企业开展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强化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基层过期药品监管。(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
(十一)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价格适宜的基本药物,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鼓励省内企业对已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仿制药开展一致性评价。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开辟阳光挂网“绿色通道”,并在省药品采购平台上进行标识,提示医疗机构优先采购。(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六、强化组织保障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要强化使用管理,保障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药品监管部门要进行药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以政策导向促进药品供应网络向基层的延伸。医保部门要完善采购供应政策及价格信息监测,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保障慢性病用药衔接。工信部门要加大企业政策引导,完善急抢救药品储备供应。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统筹,积极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
(十三)加强督导评估。探索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督导评估,通过结果运用,及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各地应结合实际,围绕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药品使用监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与应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降低慢性病用药负担等方面,探索有效措施总结推广。(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政府、省医保局)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基本药物政策,营造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附件:甘肃省增补基本药物(民族药)清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甘肃省增补基本药物(民族药)清单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 格 |
1 | 安神丸 | |
2 | 白脉软膏 | |
3 | 二十五味肺病丸 | |
4 | 二十五味松石丸 | |
5 | 二十五味珍珠丸 | |
6 | 洁白丸(胶囊、片) | |
7 | 七味红花殊胜丸 | |
8 | 如意珍宝丸(片) | 片剂0.5g |
9 | 十八味诃子利尿丸 | |
10 | 十三味红花丸 | |
11 | 十味豆蔻丸 | |
12 | 十味黑冰片丸 | |
13 | 十五味乳鹏丸 | |
14 | 石榴健胃丸(片剂) | 每片重0.6g |
15 | 铁棒锤止痛膏 | |
16 | 五味麝香丸 | |
17 | 红花如意丸 | 每10丸重2g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9〕7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紧紧围绕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紧紧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坚定不移推动医改落地见效、惠及人民群众。
一、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一)实施健康中国甘肃行动,动员个人、政府和全社会共同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促进,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延长健康寿命。(省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评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推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
(三)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定位,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和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四)加强癌症防治,推进预防筛查和早诊早治。做好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的防治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等负责)
二、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五)巩固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对现有500种分级诊疗病种进行评估、调整,合理调整分级诊疗病种支付标准,支持县乡医疗机构扩大分级诊疗病种数量。鼓励各市州研究细化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拉开报销比例,引导合理就医。所有分级诊疗病种均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省医保局、省财政厅配合)
(六)重点支持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和第二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等高水平医院建设不同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进兰州大学第一和第二医院及省属高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在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大胆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医改办分别负责,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等参与)
(七)以学科建设为重点,提升18家以上县医院和24家县中医院综合能力。推动三级医院主动调整门诊病种结构,积极开展日间手术。引导医疗共同体有序发展,2019年年底前,开展5个专科联盟和5个技术联盟试点。参与国家城市医疗联合体试点的城市所在地要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各县市区区域内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共同体。鼓励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和适度竞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避免大医院“跑马圈地”“虹吸”患者等问题。(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省医改办负责)(八)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提质增效为核心,提升基层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强化慢性“四病”签约管理成效,持续改进“一人一策”健康帮扶质量,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帮扶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大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约质量监管力度,督促落实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负责,省民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残联配合)
三、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九)督促指导各地建立有利于理顺比价关系、优化收入结构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促使人员经费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省人社厅、省财政部、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十)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开展示范和效果评价工作。统筹推进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及公共卫生等改革集成创新。在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庆阳市人民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开展建立健全国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遴选45个公立医院开展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中央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十一)对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按照属地原则,综合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千分制”等考评结果,建立健全考评结果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签订医保定点协议、重点专科设置、财政补助、负责人晋升和奖惩等挂钩机制,全面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推动开展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要求,规范药品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十二)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至少50%的二级以上医院能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四、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
(十三)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继续推进按病种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安排,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监管制度。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符合条件的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甘肃银保监局等负责)
(十四)对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重点治理。改革完善医用耗材采购政策。(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分别负责)
五、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十五)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20%或品规比≥30%;二级医疗机构金额比≥45%或品规比≥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金额比≥50—55%和品规比≥70—80%(其中乡镇卫生院金额比、品规比分别≥55%和≥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额比、品规比分别≥50%和≥70%),并逐年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和品规比例,建立优先使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基本药物目录内符合条件的治疗性药品按程序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负责)
(十六)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对临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等药品,采取强化储备、统一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保障供应。总结评估体现药事服务价值的探索和做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负责,省药监局等参与)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十七)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清理歧视性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对待并给予扶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诊所,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负责)
(十八)推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服务,加快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设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启用双向转诊系统。依托实体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搭建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开展互联网智慧药房建设。推进电子健康卡应用。完善基层中医馆信息平台建设,支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负责)
(十九)强化医教协同,完善培养模式,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硕士研究生培养有机衔接。支持省内有条件的高校融合省内举办临床医学专业的高校及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联合成立临床医学院,强化和发展临床教学基础建设作用。卫生类中高职院校重点增加康复、护理、养老、家政等专业招生数量,压减临床医学类专业专科招生规模,优化调整医学专业招生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医教协同育人机制,推进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紧密衔接,满足医学人才培养需求。(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等负责)
(二十)深入实施健康扶贫。相关资金和政策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25个,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鼓励地方研究提出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的支持政策。加强贫困地区县医院能力建设和城乡医院对口帮扶,支持鼓励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方式,着力解决一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缺乏合格医生的问题。(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扶贫办、省残联等负责)
(二十一)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典籍研究利用和活态传承,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创新体系,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认真组织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推动建立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完善职称评聘等评价激励制度。(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解放军西宁联保中心、省残联等负责)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医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完善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改革与管理综合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医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考核结果并作为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医改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改革政策信息,总结典型经验,形成推进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中国·甘肃
编辑:陈世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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