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网络
河南商报记者 孙科 通讯员 白丞博
买到了什么样的东西,可以向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碰到什么样的情形,风险要自己承担……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河南商报记者特邀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案例,为您的维权出谋划策。
【案例A】
食品超过保质期,法院判决十倍赔偿
2016年,王先生在南阳市某超市购买昆仑雪菊礼盒四提,每提单价250元。购买后拆开发现该礼品生产日期为2014年6月,已经超过保质期十个多月。
发现此事后,王先生将该事件反映到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该局认为其反映属实,并拟对超市进行行政处罚。
案件经法院一审审理后判决超市退回购物款并赔偿王先生1万元。
法官:
王先生作为消费者,应当在支付价款后享受合格的、优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超市作为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原则出售商品,但本案中超市出售的食品严重超过保质期,已经侵犯了王先生的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的规定,本案支持了王先生退回购物款并赔偿十倍货款的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案例B】
大意错购机型,店铺不予退还
60岁的李先生于2015年10月中旬,在某电商公司购买iPhone5黑色16G电信版手机一部,他于次日收货并支付货款人民币4498元。
之后,因手机无法使用其原有的移动号码的手机卡,李先生提出退货。电商公司于五日后以短信答复称该产品是电信定制机,无法使用移动号,且因李先生已开拆原封包装,该产品不支持无条件退货。
李先生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由电商公司返还其货款4498元。庭审中,李先生陈述购买手机时网页上确实写明了系电信版。李先生没有看规格参数页面,也没有咨询过客服,不清楚购买时网页上是否注明适用的网络。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
本案电商公司已经在网页上写明了手机系电信版,并无隐瞒商品真实信息的行为。作为网络购物消费群体应具有一定的网络知识和文化水平,应能够注意到并理解手机的网络制式,故电商公司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
李先生主张电商公司没有对产品信息作出完整真实的说明、侵犯其知情权的理由缺乏依据。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网络购物无条件退货的条款,但涉案手机系定制机,且李先生已开拆包装使用,商品已经不符合完好条件,影响二次销售,故李先生要求退货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编辑 高予妍 张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