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9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林少蓉通讯员叶聪艺王赫铭陈雅玲)“开学才两周多,女儿眼睛突然就发红,她还不停地用手搓揉。”妈妈林女士以为孩子是作业写久了,导致眼睛太疲劳,便到药店自行买眼药水给女儿滴,可是症状不但没有缓解,过了两天后,姐姐也出现类似的情况。经医生诊断,原来她们是得了红眼病。
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同安院区)眼科门诊,近期已接诊多例红眼病患者。该院眼科主任医师艾运旗表示,红眼病主要是由肠道病毒70型或柯萨奇A组24型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全年均可发病,多见于夏秋季,各年龄段人群普遍易感。该病传染性极强,传播速度快,特别是在家庭、托幼机构、学校、工厂企业等集体单位易发生聚集性传染。
如果感觉眼内有异物感、眼部刺痛、结膜肿胀、畏光、眼部分泌物增多,就要及时去医院就诊。艾运旗主任医师提醒大家,该病发病开始时多为单眼,很快会传染到另一眼,病程一般在7-10天。少数患者有全身发热、乏力、咽痛及肌肉酸痛等症状。值得注意的是,红眼病属于接触传染疾病,传播途径主要通过患者眼部分泌物→手→健康人眼或患者眼部分泌物→污染物品→健康人眼。急性患者眼部分泌物及泪液是主要传染源。平时,小朋友要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揉擦眼睛。同时,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脸盆、枕头、眼药水、眼镜等物品,避免交叉感染。
如果家里有人得了红眼病,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不要与他人共用毛巾或个人卫生用品,用流动水洗脸和手。不接触患者用过的洗脸用具、手帕等。
●不与他人共用眼部药物、眼部化妆品和其他可能接触眼部的药品或用品。不采用集体滴眼药水的方式预防眼病。
●在流行期,接触各类公共物品后要洗手,切忌揉眼、搓脸。去有规范消毒的游泳场所。选择密闭性较好的护目镜。游泳结束后,及时到浴室淋浴,并用流动、清洁的水冲洗眼睛和游泳用品。
●如果感染了红眼病,应及时就医,不可盲目自行用药,以免贻误病情。
●治疗期间尽量居家休息。在家中与其他家庭成员保持相对独立活动空间,不要与家人共用洗脸盆、毛巾、洗脸水等。在患病后7-10天内,避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严禁到公共游泳池、公共澡堂、理发店等,以防传染给其他人。
●对患者使用过的毛巾、手帕和脸盆要注意消毒,晒干后再用,并为其准备专用的洗脸用具;同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不用脏手揉眼睛,饭前便后洗手;分泌物多时,要用干净手帕或纱布擦拭。
●患者治疗期间,要避免光和热的刺激,也不要勉强看书或看电视,出门时可戴太阳镜,避免阳光、风、尘等刺激。
●如果在家治疗后病情不见好转,或出现明显的全身不适症状,如头痛、发热等,即预示可能有并发症,应立即去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