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第一期促消费活动的结束,
缙云县第二期促消费消费券活动
携带着新平台于
11月10日上午10:00闪亮登场。
那么这次的消费券与第一期比较
有哪些不同呢,
现在就向大家逐一揭晓。
一、领取时间
同第一期消费券不同的是,第二期“暖心之城·缙情消费”活动将从11月10日开始第一轮,每轮发放间隔时间为10天,共发放15轮,活动将持续至2023年3月结束。错过了其中一轮的朋友也能很快享受到下一轮福利。其中第一期消费券将于11月10日正式开启。
二、领取平台
第二期“暖心之城·缙情消费”活动将携手支付宝平台举行,大家只要登录支付宝页面搜索“缙情购”便可进入领券页面领取每轮消费券,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领券页面。
注意哦,因为没到11月10日,相关消费券还无法领取,大家可以先提前把二维码准备好,等时间到便可立马开抢。
渠道一:通过支付宝搜索“缙情购”进入领券页面
渠道二:通过支付宝扫一扫,扫描二维码进入领券页面
三、消费券类型
第二期消费券共计发放金额550万元,大家除了在餐饮商超使用外,还可以用于加油消费,其中:
商超消费券分为:
“满100减15”“满218减35”“满300减50”
加油站消费券分为:
“满200减20”“满300减30”“满400减40”
餐饮消费券分为:
“50减10”“满100减20”
每个面值的消费券每人均限领一次,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四、使用店面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1.市民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支付宝”APP支付方可使用。消费者在使用“支付宝”APP付款时,满足消费券使用条件的,消费券自动生效,抵扣相应金额;
2.电子优惠券不可用于充值、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找零;
3.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4.当消费者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退款时,消费券不退回用户;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由缙云县经济商务局负责。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消费券使用方式为现场核验,持券顾客必须本人到店并扫描二维码进行消费;
(二)商家不能将收款二维码发送给顾客进行远程付款等操作;
(三)如发现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将立即停止该商家的参与权限,若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四)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活动举办方可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五)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用户出现买卖优惠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平台有权取消用户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回收用户获得的消费券;
(六)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检查与核实消费券核销详情(包括:交易金额、核销金额、核销商家店铺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