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本质特征,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2-11-21 19:54:29

一院之长通常有着优秀的学术才能,卓越的管理能力,以及的高超教学水平等。作为法学院院长,她们通常是带领着法学院前行的带头人,最新推出系列推文“走近法学院院长”。本篇文章跟着小编以“女院长”为镜头,一起来认识这几位巾帼不让须眉的法学院院长吧。

厦门大学——宋方青

法律的本质特征,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1)

宋方青,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

宋院长的研究领域是法理学和立法学,回顾她的求学和任教可以发现宋老师一开始并不是与法律结缘,就读厦门大学历史学专业的她,之后在厦大攻读了法学博士。1983年,她完成了从一名厦大学生到厦大老师的转变,凭借自己的努力,宋老师于2001年一路晋升到教授。2015年,是她职业生涯重要的转折点,宋老师上任厦大法学院院长,也是该所法学院的首位女院长,接过接力棒带领着厦大法学院开拓新的辉煌。作为一名女学者,她曾被评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厦门70位优秀女性”,宋老师2021年获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不胜枚举的光辉头衔背后是她的汗水和坚持。

宋老师已经出版发行著作九部,在权威期刊中发表论文六十余篇,主持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十五项。另外她还是一名立法专家,多次主持地方立法、社会治理等课题,她曾说:“立法是我最钟爱的事业,每次起草法案、参与立法的审议与论证的过程中,我享受了学术之美,也从中获得了灵感和智慧,并能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人生有此,夫复何求?”她是厦大法学院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凭借优异的教学成果,宋老师频获教学类荣誉。她带领的法学理论教师团队是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她主讲的《法理学专题》课程被入选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宋老师不仅解惑,也不停地传道。她希望同学们能够依据自己的专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一个“有理想、有知识、有道德、有担当”的新时代法律人。她叮嘱学生需要注重课堂外的自学和实践,培养自己的专业敏感性,日积跬步地提升专业素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玉华

法律的本质特征,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2)

李玉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警察法学。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有学生说李院长是经久不衰的女神,这不仅形容她的精神面貌,还有她的学识。1972年出生的李院长如今依然英姿飒爽,1991年来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之后又在法大获得了刑事诉讼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学位以及证据法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学位,并且她还是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后。扎实的专业基础,为如今的成就奠定了深厚基础,她频获得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曾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经久不衰的是学识,日积月累的是作品。目前为止,李院长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一项;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省部级课题七项;发表学术论文八十余篇,出版专著八部。她的作品不仅给学生送去营养,给实务界也带来科学参考,李院长是公安部法制局特邀专家、全国治安系统法制专家、全国枪支管理专家等,全国多地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都曾向她进行专业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李院长也是一名优秀有情怀的老师,她的法学课堂广泛受到学生的喜爱,同学们都表示在她的课堂上受益匪浅。并且李院长还经常在各大媒体上“开课”,多次在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新闻1 1》《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节目上进行普法。作为院长,她也关注同学们的成长,曾语重心长地叮嘱毕业生:“生逢盛世,应当肩负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时代重任,惟有奋勇向前,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才无愧于时代;也要敬畏法律、守住底线;更要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黑龙江大学——哈书菊

法律的本质特征,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3)

哈书菊,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等。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俄罗斯法学等问题研究。

如今作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她曾经也是一名黑龙江大学法律系的本科生,并且哈老师于1994年就留校任教。之后她不断夯实自己的学识,又先后在黑龙江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和博士研究生学位。也曾前往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俄罗斯远东国立大学学习,不懈追求进步的精神让她在专业领域不断精深。

作为黑龙江省第六届杰出法学工作者的她,也有不凡的学术成就。哈院长曾出版专著三部、主编教材一部、参编教材近十本,在《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光明日报(理论版)》等发表科研论文四十余篇,教学改革论文十余篇。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省厅级项目十余项。面对这些光环,哈院长曾说:“要继续踏实工作,其他的一切顺其自然,教师是一个良心活儿,一定要有自觉与责任感。”对待学术她严谨求实,对待学生她关爱备至。哈院长为了学生更好地吸收知识,不断创新课堂形式,除了案例式教学法之外,还将卷宗教学法、沙龙式教学法、双语教学法等方式有机结合。她对于学生的问题也是事无巨细的耐心解答,甚至帮同学们制定专业学习计划,细致到具体的时间分配。哈院长也曾多次向家庭困难的同学伸出援手,助力他们的学习梦。但在学习上,她对学生强调规则意识,在不违反规则前提下,给予学生最大的自由,帮助他们丰盈人格。

上海财经大学——宋晓燕

法律的本质特征,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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