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满足海外国际中文教育机构对教师的需求,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补充招募工作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17日。
01 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中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02 申请条件
1.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根据岗位需求,俄、法、德、西、葡、阿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 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已获得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的回国志愿者的国外任教年限放宽至最低1学年(10个月)。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 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03 推荐程序
1、提交材料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申请表》,并连同国内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信,提交至有关部门审核。
现在岗或往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申报,可与所申请岗位的中方合作院校联系,由中方合作院校负责推荐。
2、单位审核
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等材料由国内工作单位审核,并由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省属院校提交的材料。部属院校可直接递送。
04 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10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05 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和确认信息均通过注册邮箱和平台通知,请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畅通。
如有关于项目及申报方面的问题,请咨询:
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师资处 咨询电话:010-58595711
自治区教育厅对外合作交流处 咨询电话:0951-5559113
记者:李姝
总编:马玲艳 主编:刘三哥
编辑: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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