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加到100公式,由1加到100的计算方法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3-04-15 06:00:08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与现代化中国建设目标紧密结合的法治新论,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匠心独运地刻画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特定时空下的重要历史使命——全面、有序、高效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法兼具政治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功能和重要使命。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拥有独特地位、权威和影响,得到了广泛认同和普遍遵从,对于保障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固根本”:发挥维护国家政治社会关系功能,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和政治定力。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法的社会作用是指其对于整个社会的功能,包含维护阶级统治的政治功能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功能。法治对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具有“固根本”的保障作用,“固根本”体现的是法治维护阶级统治的政治功能和社会秩序功能,“固根本”的逻辑是以法治引领制度创新的优势和制度治理的效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宪法确定一系列的根本制度,奠定了国家制度根基,起到强基固本的作用,体现的是法的政治功能,这也是法理型统治的基本要求。

**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从国家政治安全的角度看,这一要求既包含着保持政治定力,在道路问题上毫不动摇,也表明了社会主义规定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性质和方向。

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最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二、“稳预期”:发挥维护市场活力和秩序的治理功能,筑牢政府公信力和人民安全感的法治支撑。

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为规范,对人民行为和生活发生影响和作用。“稳预期”指的是对全社会成员各种行为和活动具有“稳预期”的规范作用。法治确立和实施的稳定公开的制度机制和行为规范,一经法律法规确定,即具有统一适用、一体遵循、一视同仁的性质;没有法定依据,不得随意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法的预期和规范功能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社会活力、持久动力和广阔空间。

法治具有预测和指引作用,这是“稳预期”的基础。因此,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其蕴含着最强的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求“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和法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市场经济的活力来自对权利的保护和对权力的限制,市场主体的确立及其活动,财产权的界定和财产关系、产权关系的有效保护等,这些都需要完备的法治规范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有利于全社会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对财产的保护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是激发人们创造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必备制度预期。因此,法治建设一定程度上就是投资环境和社会创造力的折射,是社会经济运行的“稳定器”和“安全阀”。

就法治的规范作用而言,又表现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具体感受。法治中国建设依赖于法治社会的形成,良法善治能够激发人们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强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因此,要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让人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法治是具体的,公平正义是可以感知和触摸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也是具体的,它决定着人民对法律的信仰和认同。

三、“利长远”:发挥维护国家现代化长远目标导向功能,聚焦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法治引领价值。

“利长远”指的是法治对国家和社会未来发展具有“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指出:“从世界历史看,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说,罗马帝国3次征服世界,第一次靠武力,第二次靠宗教,第三次靠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灭亡而消亡,宗教随民众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惟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法治不仅是西方世界的社会治理方式,同样也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法治是一个社会强盛的条件和标志,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完善成熟具有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治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障。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地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法治对社会秩序的有效维护夯实了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基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

法治既有强大的治理功能,也有近似意识形态的目标引领功能。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凝聚社会共识的基本价值追求。亚里士多德以人性的弱点进行逻辑推论,以不受约束的势力是政体稳定潜在的祸患而进行实证推论,明确地提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因为这是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制度保障。

法治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式。法治“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取决于它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整体成效。社会主义法治是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的法治,必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发挥重要、持久的保障作用。

(作者为松江区委党校科研室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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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周丹旎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笪曦

来源:作者:李鸿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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