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成了迫在眉睫的难题,而修建地铁是最有效的缓解方法之一。目前,河南已有郑州、洛阳等城市在修建地铁,尤其是郑州,近年来连续开通多条线路,肉眼可见地提升了“郑州速度”。那么,我省修建地铁,有啥标准?如何规划呢?
2月7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办法》明确了城市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条件。
条件:GDP 3000亿元以上 市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上
河南哪些城市有“资格”申建地铁?《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含单轨)和有轨电车系统。其中,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当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初期客运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以上。
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当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初期客运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1万人次以上。
规划:规划期限一般5—6年
谁来编制规划?《办法》明确,符合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申报条件的,由城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线网规划。规划成果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
线路咋规划?《办法》明确,线网规划应当与城市人口分布、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相协调,与各级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铁路、民航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综合交通枢纽、主要铁路客站和枢纽机场应当尽可能规划引入城市轨道交通。
城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已批复的线网规划,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政府财力组织编制建设规划,规划期限一般为5—6年。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同步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规划应当合理选择轨道交通系统制式、敷设方式,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时序、资金筹措方案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资本金占当年城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轨道交通出资额占当年城市维护建设财政性资金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建设规划初审,确保建设规模和节奏与城市交通需求、政府财力和建设管理能力相适应。
建设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或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的,方可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工作。
监督:未达申报条件的建设规划不予受理
《办法》明确,未达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申报条件的建设规划不予受理。未列入建设规划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不予审批(核准)。严禁以市政配套工程、有轨电车、工程试验线、旅游线等名义违规变相建设地铁、轻轨项目。
城市政府和相关企业不得不顾条件提前实施项目、随意压缩工期,对前期工作未完成、建设条件不具备、遇有特殊工程地质灾害且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项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暂缓实施,建设工期可相应顺延。
此外,《办法》提出,按照严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的要求,严防城市政府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增加政府债务风险,严禁违规变相举债。
建立健全责任主体信用记录,将违规信息纳入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对规划编制、评估、审查、项目设计等单位未履行相关职责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警示、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来源: 郑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