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伙伴在微信私下里的问题,发现不少来源于售罄率指标相关,其中很大一部分,关注其计算方式。有时候很诧异,售罄率的计算公式还有那么多值得商榷之处?是的,大多数能够查阅到的书或资料中,售罄率公式便即是定义为:销售数量/进货数量。而恰恰是在实际操操作计算的时候,却产生了好多变化,真可谓是进行一番“私人定制”了。本文就此展开话题。
计算之初,需要确定一下是查看什么层级的数据,直营整体?还是具体终端级别?也有企业放弃计算单款到终端的售罄率,一来是算起来蛮麻烦,同样是销售除以进货,在进货指标的口径上存在差异,二来是遇到多次配货的,一时的售罄率高低不能完全说明问题。这些就是实际情况与理论公式上的差异了。
计算终端级别的直营累计售罄率,公式为累计零售数量/累计进货数量。零售数据好说,而进货数量的口径则需要依据情况进行考虑。在实际工作中,通常将可以影响到计算口径的几个因子称为“两入两出”,两入分别是配货入、调拨入(移入),两出则是退总仓,调拨出(移出)。
当按照两入两出的净值来计算单款终端累计售罄率时,会发现很多时候都会偏高,尤其是到季末时候,几乎都是往100%走了。这种情况对于商品分析的运用售罄率指标用于事中基于商品的消化水平和适销程度采取调配动作或是季末总结分析,意义着实有限,甚至会有误导。
因此,就有了调整,采取了两入一出,不将退回总仓纳入计算,来衡量单款终端消化水平和适销程度 ,这样调整后,在表面上进销存不再是平衡的,但是却能一定程度上反应款在终端的实际反应,更趋真实。
还有些时候,干脆以销加存,粗代进货,进行计算,这种情况下,亦与两入两处一样,会存在误差。
衍生的,只用两入(配货入、调拨入)作为进货统计口径,或者仅选用配货入指标,来核算做配货和调货操作的准确性。特定一些情况下,也有会考核初次配货的准确性的,那么分母就会选用初次配货的数据。
以上均是单款在终端级别的售罄率指标统计的一些情况。那么到了整体级别统计直营的累计售罄率,同样的,零售指标基本没什么特别,但是累计进货数据,则又可能需要作出调整,口径变成直营总体业务的采购入库数据,至于所有终端进货的合计,也可以作为参考数据再计算成另外一指标作为辅助对比分析。顺便提一下的是,对应的其库存口径,亦会变为店仓、区域分仓以及直营总仓库存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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