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具体表现,思想道德包含哪些内容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3-04-23 11:18:36

思想道德具体表现,思想道德包含哪些内容(1)

绪论:珍惜大学生活 开拓新的境界

1. 大学生活的显著变化:1)学习要求的变化;2)生活环境的变化;3)社会活动的变化。

2. 如何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1)确立独立生活意识;2)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3)虚心求教,细心观察;4)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生活经验。

3. 树立新的学习理念:自主学习、全面学习、创新学习、终身学习。

4. 培养优良学风:勤奋,严谨,求实,创新。

5. 思想道德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人们在为实现本阶级利益而进行的精神活动和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素养和能力。

6. 法律素质是指人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素养和能力。

7.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1)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理论基础);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主题);3)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精髓1);4)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精髓2);5)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基础)。

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

1. 理想的分类:1)性质上:科学理想、非科学理想;2)时序上:长远理想、近期理想;3)主题上:个人理想、社会理想;4)内容上:社会政治理想、道德理想、职业理想、生活理想等。

2. 理想信念对大学生的作用: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3. 当代大学生承担的使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4. 如何承担历史使命: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在现实的基础上迎接挑战:1)世界科技文化发展的挑战;2)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的挑战;3)我国改革发展新任务的挑战。

5. 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前进要发展,就会面临挑战,挑战与机遇相伴而生。我们要全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大学生应该确立远大志向,珍惜年华、刻苦学习,磨练意志、砥砺品格,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力量。

6. 架起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1)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2)立志高远与始于足下;3)认清现实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4)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

1. 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热爱祖国,矢志不渝;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维护统一,反对分裂;同仇敌忾,抗御外侮。

2. 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1)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2)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3)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4)爱国主义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

3. 经济全球化与当代大学生的爱国主义:1)人有地域和信仰的不同,但报效祖国之心不应有差别;2)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3)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要始终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4. 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

5. 如何做忠诚的爱国者:1)自觉维护国家利益;2)促进民族团结;3)维护祖国统一;4)增强国防观念;5)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6. 爱国主义包含着情感、思想和行为三个基本方面。情感是基础,思想是灵魂,行为是体现。爱国情感是人们对祖国的一种直接感受和情绪体验;爱国思想是人们对祖国的理性认识;爱国行为是指人们身体力行、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是爱国主义精神的落脚点的归宿。

7.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要承担对国家应尽的义务;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8. 促进民族团结意义: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是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基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各民族每一个成员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

9. 要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与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每一个大学生,不论属于哪一个民族,都要头脑清醒,擦亮眼睛,认清各种分裂主义势力的险恶用心和反动本质。

10. 维护祖国统一: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要持续推进两岸交流合作;要努力促进两岸同胞团结奋斗;要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图谋。

11. 国防观念是指一个国家和民族对国防建设的目的、内容、途径和重要性等问题的认识,它主要包括国防忧患意识、国防目标意识、国防价值意识、国防责任意识、国防法制意识和国防献身意识。

12. 增强国防观念的重要意义:1)增强国防观念,是大学生报效祖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2)是大学生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3)是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1. 人生观主要是通过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三方面来体现的。

2. 端正人生态度:认真、务实、乐观、进取。

3. 同学们应当自觉以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指引人生,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创造人生的价值。

4. 认清错误的思想观念: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

5. 人生价值的评价: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

6. 人生价值实现条件:1)社会条件:实现人生价值要从社会客观条件出发;人生价值目标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2)个人条件:实现人生价值要从个体自身条件出发;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增强实现人生价值的本领;立足于现实,坚守岗位作贡献;实现人生价值要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7. 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8. 科学对待人生环境: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9. 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平等,诚信,宽容,互助。

第四章 加强道德素养 锤炼道德品质

1. 道德的主要功能: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其他方面的功能,如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沟通功能等,都是道德的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在某些方面的具体体现,都建立在这两种功能的基础之上。

2. 中华民族道德传统:1)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3)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4)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5)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作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6)重视道德践履,强调修养的重要性,倡导道德主体要在完善自身中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

3. 在对待传统道德的问题上,要反对两种错误观点:虚无论、复古论。

4.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正确认识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既要鼓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去获得正当的个人利益,也要大张旗鼓地褒奖见利思义、见得思义的言行,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5.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

6.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

7.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的三个层次:1)无私奉献、一心为公。这是集体主义的最高层次,是共产党员、先进分子应努力达到的道德目标;2)先公后私、先人后己。这是已经具有较高的社会主义道德觉悟的人们能够达到的道德目标;3)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这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8.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第五章 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

1. 法律的一般含义: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法律由社会物质条件决定。

2. 法律的历史发展: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

3. 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主要区别有:1)法律渊源不同;2)法律结构不同;3)法官权限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判案件,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4)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

4. 社会主义法律的规范作用:指引、预测、评价、强制、教育。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首要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违法行为,而在于引导人们正确的行为。

5.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法律遵守(守法)等环节。

6. 宪法的基本原则: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7. 国家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

8.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9. 公民基本权利:1)平等权,指公民平等得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相同保护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政治自由,主要是指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4)人身自由权,包括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广义的人身自由则还包括与狭义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与公民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5)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7)文化教育权;8)特定主体权利。

10. 公民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其他义务。

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宪法是统帅;法律是主干;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是重要组成部分。

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第六章 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

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核心),执法为民(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根本价值追求),服务大局(重要使命),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2. 依法治国主要包括四项基本内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3. 法治思维方式含义:指人们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和标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理性思维方式。

4. 法治思维方式特征:1)法律至上。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不可违抗性;2)权力制约。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3)人权保障。人权是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法律的重要使命就是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人权;4)正当程序。程序具有独立的价值和意义,只有按照正当程序处理问题,处理结果才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

5. 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1)民主与法治的关系;2)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权力来源于权利,权力服务于权利,权力应当以权利为界限,权力必须受到权利的制约;3)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结构上的相关性,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4)自由与平等的关系——自由与平等之间既存在相容与一致的方面,也存在对立与冲突的方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力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5)实体与程序的关系。

6. 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

7.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树立并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8. 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律的不可为抗性。法律权威意味着:法律在众多社会规范中居于主导地位,不得以政策、道德和习俗等社会规范代替法律;社会主体的一切行为都要以法律为最高权威。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法律时,由于法律是一种超越于任何个人之上的普遍性规则,并且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尽管领导者会变动和更迭,但政治统治与社会秩序仍将会保持相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9. 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是执政党和国家机关的神圣使命。对于执政党和国家机关而言,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更要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切实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要做到:1)推进依法执政;2)提高立法质量;3)严格规范公正执法;4)提升司法公信力;5)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0. 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树立法律信仰,引导他人尊重法律权威,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七章 遵守行为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

1. 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活动范围的广泛性,活动内容的公开性,交往对象的复杂性,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2.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3. 公共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l 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出发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处境或者驱逐出境等。

l 集会游行示威法:原则:政府依法保障原则;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和平进行原则。

l 道路交通安全法

l 环境保护法

l 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原则:1)促进网络发展与加盟监管相结合的原则;2)信息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的原则;3)与现代网络发展相适应、与传统法律规范相协调的原则。

4.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5. 职业生活中的有关法律: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6.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2)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公平救助原则的实现以按劳分配原则的贯彻为基础;3)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7. 树立正确择业观: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大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8. 树立正确创业观: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9. 恋爱中的道德规范:尊重人格平等;自觉承担责任;文明相亲相爱;不能误把友谊当爱情;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不能片面的或功利化的对待恋爱;不能只重过程不顾后果;不能因失恋而迷失人生方向。

10. 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恋爱是缔结婚姻、组成家庭的前提和基础。

11. 结婚的必备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12. 继承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3. 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采取积极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自觉向道德模范学习;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14. 个人品德与法律修养:将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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