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杜晓童 记者 江楠 文/摄)长期以来,一提到“三无产品”,消费者就仿佛看见了洪水猛兽,避之不及。不过,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有些被判断为“三无产品”的商品,并不真的“三无”。如果产品存在信息错漏,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索取产品的相关信息,或者拨打12315或者12345进行投诉和举报。
△羊肉卷、肥牛卷其实属于食用农产品
近日,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市民赵先生声称,自己通过网络购买的一款肥牛卷是“三无产品”,要求退货并赔偿。为了弄清赵先生遇到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予以调查核实。执法人员经询问了解到,该商品的标签上只标注了经销商,但没有标明生产者。但在现场检查时,该商家证照齐全,供货商资质齐全,且现场出示了该产品厂检合格单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赵先生购买的肥牛卷是由牛肉经过分割、冷冻(速冻)、包装等简单加工,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属于食用农产品。对于未标注生产者的问题,商家表示,由于肥牛卷是从进货商处进货,再由商家进行切割包装,因此在标签上误将生产者打印成经销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据此,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不规范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立即整改。
△食用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规范不一样
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指出,赵先生购买的肥牛卷从本质上并不是“三无产品”,而是产品包装不规范。一般来说,消费者会将无生产日期、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及无生产者名称的产品,或者无生产厂名、厂址、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的产品,称为“三无产品”。这都是出于消费者针对商品标签内容的直观判断。但是现实中,有些被判断为“三无产品”的商品,并不真的是“三无”,有的只是在产品标签上做得不规范。如果确实存在产品信息的错漏,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或者索取产品的相关信息,或者拨打12315或者12345进行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