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来看杨志的办法:按照书中的说法,杨志认为梁中书的这个办法太招摇,所以建议挑选十一名军士扮成普通商客,由他们挑着这十万贯珠宝悄悄赶路,这样就不会引人注意。
咋一看,杨志不愧是杨志,考虑得很全面。问题是,当时杨志等人要走的这段路,相当于从今天的北京到开封,走这么长的路,还挑着众多物品,又是在暑伏天,这不是要人命么?即便是不想太招摇,也可以选择用马车或者驴车;再退一步说,选择用手推车,总行吧?
可杨志呢,偏要大家挑着担子赶路,所以当杨志催赶着士兵快走时,士兵们就说:
“提辖,我们挑着百十斤担子,须不比你空手走的。你端的不把人当人!便是留守相公自来监押时,也容我们说一句。你好不知疼痒!只顾逞辩!”
从某种意义上说,杨志与士兵们的矛盾,本身是可以避免的。因为,如果杨志愿意用手推车,就可以大幅降低士兵们的劳动强度。而且,商贩推着车子赶路,也是很正常的事。你想,晁盖等人装个卖枣的贩子,还推着好几个车?杨志他们推上几个车,有什么不可以的。
再比如,武松在替阳谷县令往东京汴梁押解私货时,也是推着车运送的。对此,原著中是这样写的:
“那四个跟了武松就厅前拜辞了知县,拽扎起,提了朴刀,监押车子,一行五人离了阳谷县,取路望东京去了。 ”
阳谷县令的私货,虽然没有十万贯,但这也是知县计划买官用的钱,所以肯定不会是笔小数目,可武松在押解私货时,有像杨志这样搞得夸张吗?没有!关键是,武松用车子送货,也没有把货能丢啊!
如果杨志这种做法,真可以保证押解任务的隐密性,那也就算了!问题是,他们一共十五个人,结果有四个人(谢都管、两个虞侯、杨志)什么东西也不拿(最多只是背个小包袱);另外十一个人,却是挑着沉重的担子赶路。这种行为,反而会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因为,如果他们只是小商小贩吧,那为什么会有四个闲人,什么东西也不拿?要知道小商小贩,一般也都是穷人,他们哪里舍得这样浪费人力?如果说他们是大商贩吧,为什么挑着一大堆东西走远路,既没驴、马,也没有推车?这无论谁看到,肯定都会感到奇怪。
更主要是,杨志一路上的行为,更让这群人变得不伦不类。因为,挑担子的人一路上怨声载道,拿藤条的人(杨志)一路上非打即骂,这是正常商贩出门的样子吗?更主要是,大暑伏天,人家都是趁凉赶路,他们却顶着日头赶路,你说他们这是要干什么?如果你在路上看到这样一群人,你觉得他们像正常的商贩吗?
事实上,如果真想隐蔽自己的行动,最好的方法,就是大众化。正常人怎么样,你就怎么样。而杨志呢?非把自己一行人,弄得神秘兮兮、不伦不类,这不是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关键是,杨志觉得趁凉走路太危险,所以逼着众人顶着太阳赶路,可最后呢,杨志的生辰纲,偏偏就是在大中午被人给劫走的。从这层意义上说,杨志处理事情的办法,实在谈不上有多高明,甚至都不见得比梁中书的办法要好!
三、杨志应付危机的能力在生辰纲被劫后,杨志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事不怨我,全是这帮无能的手下坏了事。接着,杨志竟然想到的是去自*,再后来走着走着,就当了强盗。说真的,就凭杨志的这种表现,实在有点像扶不起的阿斗!
首先,生辰纲被劫,很难说是谁的失误造成的。因为如果说到责任,杨志、谢都管、两个虞侯和十一个士兵都有责任。最初,士兵们想喝酒,但杨志不同意,他们也不敢买。后来谢都管被士兵们说动,也不敢擅自作主,就去请示杨志。最后杨志根据自己的判断,认为没有问题,所以士兵们才敢买酒喝,而杨志也忍不住喝了一些。
从这层意义上说,最后决定买酒喝的拍板人,其实是杨志自己,即便杨志是不得已才同意的。但如果当初他能允许大家推着几个车运送,自然可从旅店带上足够的酒水,哪用得着在荒山野岭买来路不明的酒水,所以最后双方出现的矛盾,本身就是杨志考虑不周的结果。
在这种背景下,当事情发生后,作为一个有担当的军官,他应该先检讨一下自己的错误,然后再想着如何带着大家一起把事情摆平,而不是先把责任推给下属,然后想着一死了之,最后没自*成,干脆直接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