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的职工(名单附后):根据 2023 年 3 月 16 日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终止劳动关系(合同)方案》,因福龙煤化公司关停,2023年 3 月 31 日,终止与全体职工的劳动关系(合同),鉴于你未与福龙煤化公司签订《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现通知如下:
一、福龙煤化公司与你于 2023 年 3 月 31日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及社保关系。
二、请你于公告之日起 3 日内,来福龙煤化公司劳资科签订《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经济补
偿金支付协议书》,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若你在限期内未予办理,由此造成的社
保缴纳中断等法律后果,将由你本人承担。
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通知人: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
2023年 3月 26日
名单:赵平,闫旭东,于三海,张旭东,刘宇,姚宏伟,刘鼠平,梁宇杰,高强,刘亚南,南喜平,
薛连平,宋永安,柳小艳,冯泽荣,冯勇明,张吉祥,王晓东,刘采林,李媛,冯永永,苏利明,康杰,
南探军,高星平,康煜垣,刘亚东,刘应珍,刘美荣,贾小亮,史清全,康翠花,田艳红,王健,李晶
晶,成廷廷,贾武平,薛海旺,李小伟,尤翻琴,车晋安,刘建明,李永天,杨彦光,杨锦平,王建平,
成永莲,李宝亮,薛永亭,刘兴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