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诸多仁人志士为了国家民族利益抛却个人生死祸福,视国家民族利益为己任,在大事难事面前知难而进、迎头向前,于国家兴亡之际勇挑重担,争当国家民族的护盾。《左传》中以浓重笔墨记载的郑国贤相子产(约公元前582—前522年)便是这样一个人,“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语出子产,亦是子产为相执政形象的最佳写照。
【出处】
《左传·昭公四年》:郑子产作丘赋。国人谤之,曰:“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子宽以告。子产曰:“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
【释义】
苟:如果。
社稷:古代帝王、诸侯所祭的土神和谷神,代指国家。
以:付与。
意思是如果能对国家有利,个人或生或死都由他去。
指为了国家利益,就不能顾及个人安危,把自己的身心全部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