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读记出自小说,窃读记是出自旧事重提吗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4-14 06:02:18

我的“窃读记”

《窃读记》是台湾著名女作家林海音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中的篇章,在大陆,很有影响,己编进中小学语文教材。我每次和我的学生或儿孙们阅读这篇课文,都感慨良多。因为我少年时期,也曾有过一段和林海音颇为相似的“窃读生涯”。

我少年家贫,却又酷爱读书。没饭吃,没书读,整个少年时期,这两件事始终困扰着我。肚子饿,固然不好受,但还可以忍一忍,一有书读,就不觉得了;没书读,心里空落落的。却实在挺难受,很难排解。

我虽然上学晚,十岁才入校读书,可认字却很早。没进校门,我就认识好多字了。解放初期,居民管理区举办扫盲学习班,组织那些不识字的大妈学习文化,我还是她们的“小老师”呢。上学后,每学期新课本刚发下来,不等老师教,整本语文书里的字,我都自个儿学会了。二、三年级时,连环画(现在叫“小人书”)、一般的报刊杂志和文学作品,我基本都能看懂。我们那时读书,可不像现在的学生那样有那么多的教辅材料,也没有那么多的作业,上课以外空闲的时间大把。我又不甚好动,当时最大的嗜好就是看书。所以,我必须找课外书来打发这些空闲时间。可我公祖不是什么“诗书世家”,爸妈又没上过学,家中自然没有藏书,借书也不容易,买书没有钱,想都甭想。这样,“书荒”的问题就出现了,而且随着年龄的逐渐长大,阅读书籍的渴求就愈加强烈了。为“聊以解渴”,每逢星期六或星期日,我都要到邮电局门口的报纸栏去看报纸,摆在街旁出租的连环画,我几乎都看遍了。就是用来包装东西的纸袋,只要是报纸或杂志糊的,我都会小心地拆开来,观看上面残缺的文章。举凡有文字的东西,我都不会轻易放过。

我的“窃读生涯”始于1961年,那时我13岁,刚读小学三年级。

我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学校上午要上课,下午放假。吃过午饭我照例到邮电局门口的报纸栏去看报纸,回来时走到大街,竟然下起了大雨。我沿着大街的走廊,走到新华书店门口。再往前就没有走廊可避雨了,而雨却越下越大,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好多人都站在那里避雨,我也只好在那里等了。

当时的新华书店就在现在的三角楼家电门市隔壁,两间铺面宽,也就七、八米吧,六、七米深,三面靠墙摆着长长的书架,书架上整整齐齐的摆满了书。北面的书架前面,有一长长的玻璃柜台,三层,摆满了连环画。连环画可是我儿时最先喜欢上的书,我每逛大街必进新华书店,每进新华书店必看连环画。虽然,我只能隔着玻璃柜的玻璃,观看那连环画那美丽的封面,也算是过一过“干瘾”吧!至于摆在书架上的书,我从来没翻过。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我自小受父母的教训:要规规矩矩地做人!所以胆子比较小,做什么事都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按现在的说法,叫“懦弱”,或“无用”,老是认为书店里的书,人家是要卖的,你不想买书,就不能去翻书。像我这样的小孩子是买不起书的,如果也像大人们那样去翻书架上的书,必定会受售货员的叱责。何况那个售货员,总是坐在玻璃台柜后面,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实在令我有点害怕,也有点讨厌。

那天的雨下得太久了,避雨的人等久了,好多人就踱进书店里翻书,我的心也开始活动起来了:人家都在看,我也进去看看吧!这么多人,售货员应该不会叱斥我一个小孩子吧。又设想:如果他不让我看,我就说我要买。如果他说,怎么不买?我就回答他,先看看好不好,如果好看,回家叫我爸买。自觉理由十分充足,于是,我就大着胆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薄薄的书,打开来看。

这一打开,等于给自己打开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从此我开始了一段终生难忘的“窃读生涯”。

那本书书名叫什么?我现在想不起来了,或许是我当时压根就没注意书名吧。内容是楚汉相争的历史故事。当时我一口气看了里面头三个故事。第一个是记述项羽和项梁观看秦始皇出巡,以及项羽不肯认真读书、学剑的故事;第二个故事是秦始皇博浪椎遇刺;第三个故事则是张良下邳桥见圯上老人黄石公,得传《太公兵法》一书。这些故事都是我没看过的,太精彩了!很快地,我完全沉浸在故事之中,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了,不知道雨己经停了,也不知道避雨的人己经都走了,只觉得脚有点麻了,项背有点酸痛了,肚子有点那个了,才把眼睛离开书本,环看四周。顿时,我心中一紧,知道看得太久了,不由自主地朝柜台那边瞟了一眼,便急匆匆地合上书,放回原处,低头走出书店。

人是走出了书店,回家了,吃饭了,可心还是在书店里,盘绕在书的故事中,老是在想:张良得到黄石公的书后,又会……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心里惦记着那本书中的故事,吃完饭又往书店跑。来早了,书店开了,但店里没顾客。我怕这时进去太显眼了,便在不远处徘徊。等到有几个青年学生进店买书,我才跟着进去。

走到昨天放那本故事书的书架前,急忙找那本书,可是,任我怎么寻找,再也找不到那本书了。我猜想,应该是昨天我走后被人买走了吧!我真后悔,自己太缺心眼了:要是不把那本书放回“文学”类,而是把它放在平常较少人翻看的,诸如“政治”类或“经济”类,不让人家看到那本书,说不定还在呢!哎……什么事后悔都是没用的,只得怏怏不乐地回了家。下午又不敢再去书店,怕人家说“猪仔好卖圩圩到”。

整个星期天我都闷闷不乐地,什么事情都没心情做。

星期一要上学。夏天日长,下午放学后离天黑还有很长时间。去不去书店,我心中来来回回地纠结了好一阵,“书瘾”终究占了上峰。

进了书店,我找了一本侦探小说,公安抓台湾特务的故事。那时这类书很多,故事情节很吸引人,我也很喜欢。 看了差不多一个钟头,那本书自然还没有看完,可我不敢再看下去了,准备回家。我吸取上回的教训,没把书放回原处,而是“藏”在“政治”类中间,准备明天再看。

从此,我便一发不可收拾了,书店几乎成了我每天必去的地方,尽管我每次“窃看”,自觉有愧,心中总是战战兢兢的,眼睛也不敢直视那个售货员,只是时不时地用眼角瞟一瞟。我曾为自己立下规矩:其一,不能看太厚的书,因为随时都有可能被赶出书店,并不让我再来;其二,每次不能看得太久,因为我怕太久了会令人厌烦,但这一点却常常因书中情节太吸引人,使我不能遵守。

不记得这样过了多长时间。有一天,我正沉迷于书中的故事,猛一抬头,看见店中没有顾客,售货员正朝我走来,不禁大吃一惊,身不由己地朝后退了两步,瞪大了眼睛,直直地望着他。大概是我那极度惶恐的样子让他感到不安吧,他站住了,脸上挤出了一个“笑容”。这不很自然的笑容,却隐约露出一点慈祥。我忐忑的心稍微平缓了下来。他小声地却又柔和地对我说:“不要弄脏,不要折皱,看完了放回原处。”说完,转身回到柜台边去了。

我怔了一怔,突然脑洞大开大开,对这话竟然作出如此这般的解读:只要不把书不弄脏,不折皱,看完了放回原处,你就放心大胆地看吧!没事。

究竟,我这样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他的本意呢,还是我自己给自己壮胆,我至今还是不清楚。

我当时很高兴。人一高兴,心神便散了,书便不能继续看下去了。于是,我把书一合,小心地放回原处,怀着感激的心情,迅速地望了售货员一眼,跑着小步回家了。

从此,我在书店看书,不再惴惴不安了。我像阿里巴巴走进了藏宝山洞,又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贪婪地阅读一本又一本书,让知识的清泉滋润我干渴的心。

后来,我才得知书店的那个售货员叫吴得,甲子天堂社人。

我衷心感激吴得先生:他的包容解除了我那时读书的饥荒。那段“窃读生涯”是我青少年时期一道绚丽的风景线,从读书中得来的知识是我精神上的财富,让我终生受用,也让我终生难忘。

我的“窃读生涯”结束于1966年5月17日。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那年5月16日共产党中央发表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通知,第二天我的父亲患病,急送县城人民医院做手术,我到医院陪侍父亲。残酷的命运无情地把一付沉重的担子,压到我那还稚气未脱的学生肩上。我的学生时代戛然而止,我那青春的美好梦想随之破灭了,自然,我的“窃读生涯”也就结束了。结束得那么突然,令我无奈,令我心酸!

一个甲子过去了,吴得先生早己作古,我也垂垂老矣,少年往事,大都尘封了,唯这段“窃读生涯”,赖记忆时时拂拭,依然栩栩如新,令我感慨不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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