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一、学校简介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学院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是一所为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培养信息安全和办公自动化专门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报考要求
1.考生应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考生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以填报高考志愿时为准)。
3.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3.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参与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4.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
5.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三、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我院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4.投档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
5.根据投档成绩、政审、面试、培养单位要求等条件综合择优录取,其中男生不少于50%。
6.对符合我院录取条件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在我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名额范围内,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分数高者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