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不要以为是微小的坏事就可以做。毕竟,小恶也是恶,小小的恶行积累多了能够祸国殃民。
(2)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看到与之相反的例子。比如,类似的狡辩往往让人无言以对。“我只是偷了东西,又没有伤人,有什么呀”,“那只动物我只是踹了一脚,它只是一个动物,毕竟不是人,一级保护动物有什么稀罕?”
(3)照逻辑推理下去,当事人自己做什么都不算什么,因为这样的行为远远比不上那些最差的行为,他们永远可以得到原谅,永远可以免除责任。他们所犯的就是“诉诸最差”谬误。
(4)小恶就可以被原谅吗?不!我们说,作恶与没有作恶之间,是一个根本性质的问题;大恶与小恶之间,是严重程度的问题。大恶与小恶,大错与小错,较差与最差,这些都是比较后的大或小。
(5)如果我们拿“我这不是最差”来诡辩,那么世界上都能找到更加糟糕的比较对象。所以,奉劝大家,任何时候,勿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