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野生动物保护一般知识
1、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及具体分类。
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分为国家重点保护(包括国家Ⅰ级保护、国家Ⅱ级保护),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
具体分类为①濒危野生动物(如大熊猫、虎等);②有益野生动物(如肉食鸟类、蛙类、益虫等);③经济野生动物(如野鸡、野猪等);④有害野生动物(如害鼠及各种带菌动物等)。
2、韩城有哪些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动物。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褐马鸡、黑鹳、白鹳、金钱豹、金鵰、大鸨、丹顶鹤、原麝、;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狍、大天鹅、灰鹤、白琵鷺、大鲵等;陕西省重点保护动物有:狼、猪獾、狗獾、鼬獾、小白鹭、赤狐、绿头鸭等。
3、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二、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
1、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野生动物是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环节。许多野生动物如蛙类、蛇类、鸟类等捕食害虫、害鼠,保护了农林植物,减少了农药对环境的破坏。捕*野生动物会造成物种数量急剧减少甚至灭绝,使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最终导致环境恶化、气候异常。
2、可以减少疾病的发生。野生动物与人类共患的疾病有100多种,如狂犬病、结核、鼠疫、甲肝等。它们的内脏、血液乃至肌肉中均含有各种病毒、寄生虫,如B病毒、弓形虫、绦虫、旋毛虫等,有些即使在零下15℃的低温或100℃的高温下也不能被*死或清除。
3、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不捕*野生动物,不食用、不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培养尊重生命、热爱自然的道德观,对促进建设生态文明、精神文明的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保护野生动物的日常行为规范
1、保护自然环境。保护水源和空气,不乱砍滥伐森林,不乱扔垃圾,不滥用农药和*虫剂。
2、不滥捕滥*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见到违法行为立即向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3、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和使用其制品。拿出我们的爱心和勇气,劝阻亲人和周围的人拒食野味,不去野味餐馆用餐;对于珍稀野生动物制品,如皮衣、药品等,也应坚决抵制。
4、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牢固树立尊重生命、热爱自然的道德观。
四、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1、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应负的法律责任:非法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应负的法律责任: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2倍以上10倍以罚款,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3、非法收购、运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负的法律责任: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知识问答
1、问: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驯养繁殖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驯养繁殖许可证。
2、问:发现受伤或者迷途的野生动物应如何处理?
答: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病饿、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应当尽力救护,禁止捕*,并及时报告林业行政管部门处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或受理后,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家积极救护。
3、问:发现非法销售、运输、经营加工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怎么办?
如发现非法运输、销售、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的行为应及时向森林公安和林业主管部门报警。
举报电话:韩城市林业局 0913-5197894 森林公安局 0913-5282265
韩城市林业局宣